其實中村修二當時對這些錢還沒什麼感覺,使他受不了的是在他長期的研究中,公司對他斤斤計較成果,在晉陞上更是再三歧視,因此在藍色LED量產成功之後,中村自認為無愧於日亞化學工業才離開了已經供職20年的日亞化學工業。
加州大學聖芭芭拉分校接受了中村修二。如果按照喜歡死摳博士學歷的日本大學的規矩的話,只有碩士學歷的中村修二無疑是沒有資格在大學任教的,但加州大學不但收留了中村,還直接就聘為了教授,中村修二的感受是:「從共產主義到了自由主義」,美國人在知道了中村那個2萬日元獎金的故事之後都叫他SlaveNakamura(中村奴隸),這個時候原來的日亞還要來找他的麻煩,當然中村就要反擊了。
其實中村的官司並不是日本第一個僱員和僱主之間因為職務發明上的官司,但是日本的司法系統在這種時候一般都站在僱主一邊,強調團隊精神,強調公司所提供的研究環境和公司的經營社會責任,一般都不支持僱員,僱員在這個問題上狀告僱主很難得到司法系統的支持,基本上是敗訴。但是一來是時代不同了,二來是中村在這個案子中所起的作用確實非同小可,所以東京高等法院破天荒地認可了中村在1208.6012億日元的公司利潤中應該擁有不下50%,也就是604.3億日元的權利。法庭支持中村提出的要求日亞化學工業向他支付200億日元的請求,這樣中村就以「200億男」而聞名了。300億日元大約合2億美元,在中國這樣的富豪很多,但在社會貧富懸殊不大的日本這樣的富豪並不很多,更不要說是工薪階層了。
東京高等法院的判決書是這麼陳述其支持中村要求的理由的:「大企業在人員物力上儲備充足,通過先行研究積累了高度的技術信息,還能通過其他技術人員的高見或者實驗能力進行指導和援助。但小企業不一樣,通過個人的能力和獨創的想像在貧弱的研究環境下領先於全世界的研究機關,拿出了產業界所期望的世界性的發明,這是職務發明中罕見的事例。」
日亞當然不服判決,向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訴,後來官司以日亞支付6億日元,加上遲延損害金在內總共8.4億日元而和解。而且日本社會中大多數人還是持一種支持日亞,反對中村的態度。中村被看成是一個忘恩負義,見錢眼開的人,在美國唆使下不知廉恥地為了私慾不惜打一場會使得原來僱主破產的官司。
但實際情況是那些錢在扣除稅金和律師費用之後就所剩無幾了,中村修二也就用裡面的錢還清了房貸,剩餘的全部捐給了非洲貧民去購買太陽能電池。
不管怎樣,中村的官司給了後來的類似案件一個判例,在此之後向公司索要報酬的都或多或少能拿到一點了,而且日本的專利法也有了修改,職務專利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然後公司以向個人支付對價的方法來使用專利,但是去年六月內閣又開始要開倒車,說是在「拿個了工資的前提下,過度地主張個人權利有點不太合適」。
時代不同了,現在的日本人已經有了個人權利的意識,如果不能營造出一個讓個人能夠滿足的環境,像中村被美國人撿走這樣的事例只會不斷出現,中村現在進行的是如何能夠更加簡單地從水中分解出氫氣作為能源,如果成功,則又是一個能夠得到諾獎的大發現,但發現的成果就是美國人獨享了。
這次中村修二教授獲獎後,在日本引起的一個震動是中村修二已經是美國國籍了,中村修二對《日本經濟新聞》是這麼解釋這件事的:「美國的大學研究如果沒有美國國籍就無法得到軍方的資助,也不能進行和軍事有關的研究,所以就加入了美國國籍。」
其實聽過中村教授之前的解釋就知道沒有那麼多的考慮,中村實際上就是負氣出走的,是對日本企業文化的一種抗議。
這也是日本製造業凋落的一個理由。
*作者為自由作家,著有《冰眼看日本》、《有一類戰犯叫參謀》、《浩瀚的大洋是賭場》、《誰在統治著日本》等作品。(原文刊載於騰訊大家網,責任編輯:代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