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有到達「平均值」嗎?行政院主計處於22日公布1月平均薪資,本薪加獎金的平均薪資高達9萬3144元,比2016年同期大增了23.66%。而不加獎金且扣除物價指數的「實質本薪」則是3萬7632元,較2016年同期減少0.86%,比不上17年前的薪資水平。
根據主計處所做的薪資與生產力統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的1月經常性薪資(本薪)平均為3萬9679元,比2016年同期增加1.37%。若是加了獎金的「非經常性」薪資,則為9萬3144元,比2016年同期增加23.66%。
對於大增的「非經常性薪資」,主計總處解釋,是因為1月的薪資有加上年終及績效獎金,但剔除物價影響後,1月實質薪資為8萬8338元,而實質本薪為3萬7632元,比不上17年前的薪資水平。
網友批評,在薪資高低落差太大的社會中,「平均數」難以反映實際薪資情況。主計總處表示,將於29日發布2016年薪資「中位數」和其他統計資料,期望能更貼近實際的薪資狀況。
而台灣勞工工時問題,一直以來都是社會關注的焦點,根據主計總處的統計資料,1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的工時平均為153小時,是因為適逢春節假期,工作天數減少,所以相較2016年12月少了23.4小時。其中正常工時減少20.8小時,加班工時則沒有改變。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表示,1月是因為適逢春節假期,目前還看不出來《勞動基準法》修法後工時的改變,還要再繼續觀察幾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