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蘭說,杜志浩一直用各種難聽的髒話辱罵蘇銀霞,「什麼話難聽他罵什麼,沒有錢你去賣,一次一百,我給你八十。學著喚狗的樣子喊小孩,讓孩子喊他爹。」
其間,杜志浩脫下于歡的鞋子,捂在蘇銀霞的嘴上。劉曉蘭看到母子兩人瑟瑟發抖,于歡試圖反抗,被杜志浩抽了一耳光。杜志浩還故意將菸灰彈在蘇銀霞的胸口。
讓劉曉蘭感到不可思議的是,杜志浩脫下褲子,一隻腳踩在沙發上,掏出生殖器,用極端手段玷辱蘇銀霞。劉曉蘭看到,被按在旁邊的于歡咬牙切齒,幾近崩潰。
悲慘罪行正在發生,警察卻離開現場
之前,看到3名警察要走,于秀榮拉住一名女警,並試圖攔住警車。「警察這時候走了,他娘倆只有死路一條。我站在車前說,他娘倆要死了咋辦,你們要走就把我軋死。」于秀榮回憶說。
這期間,接待室內發生騷動。情緒激動的于歡站起來往外衝,被杜志浩等人攔了下來。混亂中,于歡從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出一把刀亂捅,杜志浩、嚴建軍、程學賀、郭彥剛4人被捅傷;杜志浩失血過多死亡。
人民法院神判決: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
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于歡面對眾多討債人長時間糾纏,不能正確處理衝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被害人存在過錯,且于歡能如實供述,對其判處無期徒刑。
為何不認定正當防衛,法院的解釋是,雖然當時于歡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對方侮辱和辱罵,但對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經出警的情況下,被告人于歡及其母親的生命健康權被侵犯的危險性較小,「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