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陣子經濟部水利署不斷呼籲,全台已進入枯水期,請大家節約用水。這個時候保護水源都來不及,但為了迎陸客,位於水源保護區的飯店開發案卻一個個送進環保署,反而在做破壞水源的事。有的甚至違反法令規定,就賭環評委員看不出來草草通過,再這樣下去安全且足夠的水恐怕只會愈來愈少。
例如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交通服務不足,提出「水里大彎服務區開發計畫」,在水里鄉一處面積14.5030公頃、現屬於台電土地的區域,興建旅館、遊客停車場、並預留興建日月潭向山到車埕的纜車用地,目標是以纜車接駁,將這裏延伸作為日月潭另一個遊憩用地。
但這個開發案的區位大有問題,不但是「水里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而且也位在「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距取水口一千公尺內),依環保署主管的《飲用水管理條例》規定,這種區位完全禁止新設飯店。
而「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在內政部主管的《全國區域計畫》中是「一級環境敏感區」,除了公共建設或公用事業外,應避免作非保育目的的任何開發行為。
違法的開發案,一路跑程序沒人發現
法令規定這麼明確,但這個案子從去年10月送進環保署做環評審查,卻可以一路順利地跑程序,從專案小組、環評大會、一直到二階環評公開說明會、以及今年11月5日開始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其間包括交通部、南投縣政府、環保署都沒有發現,就算不是刻意包庇,發生這種行政疏失未免也太可怕。
直到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套圖後才發現並提出質疑,南投縣環保局才在昨天的第二次範疇界定會議中說明,開發區位的確有20筆土地位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以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同時表示已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修正環境影響說明書的敏感區位。
而環保署環管處也首度在會中說明,依《飲用水管理條例》規定,位於「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的地區,禁止某些開發行為。其中依2008年1月17日環保署發出的解釋令,20間以上的旅館符合這項禁止開發的規定。
這等於公開說明,這是一個違法的開發案,一開始根本就不應該進入環評審查程序。另外這還可能涉及環評法第20條偽造環說書之罪,以錯誤資訊誤導環評委員,未在一階環評審查時就否決開發案。依這個法律規定,開發單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事到如今環保署該做什麼已經很清楚,就是立刻暫停審查,查明事實並追究相關責任。但昨天的會議主席、以及環保署環評承辦科長卻說要讓程序照走,等範疇界定會議開完,再進行公聽會、現勘、等二階環評審查時再判斷是否有違法事項。
水源保護不易,還要獻上台灣好山水?
環保團體當場開罵,明知違法還繼續審查,本身這個審查程序就已經違法。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還提到,這已經違反行政程序法第一條「確保依法行政之原則,以保障人民權益,提高行政效能,增進人民對行政之信賴」。隨後,主席、台灣科技大學化工系教授顧洋才宣佈此案暫停審查。
除了水里大彎,同樣涉及水源區的開發案,還有統一集團旗下的統樂公司,計畫在台南市玉井區、曾文溪自來水保護區內,建立全台最大、達300公頃的「統一夢世界園區」,這也是至今自來水保護區內,面積最大的觀光園區。
另外還有南投縣政府提出的「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目前清境農場100多家民宿,八、九成業者都以農牧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做為民宿使用,之後又違法擴建,約95%的民宿,客房數及總樓地板面積都有擴建及超限利用的情形。而這個特定區計畫一旦通過,非法將就地合法還擴大,水土破壞將更嚴重。
這些水源區的開發案,動機之一就是為了迎陸客,但水源保護不易,一旦破壞更難以回復。為了陸客,何況許多開發案都有陸資的影子,把台灣的好山好水奉獻出來,讓人民面臨不安全、不穩定的水源風險,這樣值得嗎?
*作者為獨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