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兵役依其服役性質區分如下:軍官役、士官役、士兵役、替代役。替代役在內政部役政署網頁解釋「政府公共服務大軍」,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受理役男以專長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
政府法規原本立意良善,讓能夠從事服兵役的民眾得以服兵役保衛國家,學有專長的投入各項有利於國家發展,亦不浪費人才,舉凡司法、體育、醫療、教育、農業、土地、警消、經濟、公共、外交、體育…等,舉凡只要有利於國家的均可申請替代役。但內政部役政署日前公布106年度產業訓儲替代役用人單位核配員額包括,「便利超商、泰式餐廳、宅急便業者,鍋貼業者四海遊龍…等」筆者不禁產業替代役真的有利於國家總體發展嗎?抑或淪為私人企業的「壓榨役」?但真的只有壓榨到「替代役」嗎?
真正受害的其實是勞工
就筆者看來,政府一例一休上路,企業人力成本增加,許多企業寧願關店也不願意增聘人手或給足加班費,另一方面,政府為了抑止物價上揚,給企業做足面子,大開方便之門,讓替代役為私人企業補足人力,成了逃避勞基法的手段之一,勞方的工作機會也將因此減少,薪資也隨之減少。一例一休上路後,企業為節省人力成本引入替代役,導致正常勞工無班可加或減班放假的狀況不就等於上路前的「無薪假」?替代役投入私人企業只是成為讓市場暫時麻痺的毒品,並非良藥,日久不僅無助企業轉型,需求量只會愈來愈大。
公部門與國防難道不需要替代役
2016年9月國防部統計,志願士兵的招募人數達到全軍75.72%,共計16763人次,目前國軍目標提升志願役官兵比率至全軍90%。國防部公開資訊募得16763人,但退役的人數卻保密到家,縱使不斷的裁撤單位或精簡,每年志願役需求人數卻不斷地在攀升,尤其基層缺員更為嚴重,志願役二等兵起薪33625(不含任何加給),民間最為詬病的是軍人不思戰訓本務,連槍都被Kuso成掃把與割草機,服兵役期間出公差、廢棄營區站哨、打草、救災、垃圾清運…直至近期「陸戰99旅投入200人40天助農民採收洋蔥」,農民採收困難不敷成本,不是農業部門的事嗎?農業部門不能徵收替代役解決嗎?因農業部門經費不足致使消防員詬病已久的抓動物勤務也不能透過替代役解決嗎?國防部為了順利演訓協助採收討好人民是正常民主國家的舉措嗎?
筆者換算一下,假設200人都是二等兵的狀況下,加入年終考績換算,4萬元X 2百人 X 40天共計浪費3億2千萬台幣,實際上付出的成本更多,為了節省公帑,這不是才真正需要轉型正義的急迫法條嗎?我們花費5倍義務役的薪資換成一位志願役,結果,國家不讓這些志願役好好地投入戰備演訓,滿腔熱血進入軍隊,結果不外乎出公差、站哨、打草、救災、垃圾清運…落得有志軍人退伍求去,留在營的遭外界詬病不務正業,國家反而讓替代役去幫私人企業省錢?
筆者呼籲,替代役必須回歸對「國家有極其助益」的條件徵才,讓替代役回歸國防及政府,在民間部分,讓真正具有研發產能的替代役、體育專才為國爭光;在公共部份,替代役投入警消、社會、醫療、農業…等;國防部分把出公差、打草、垃圾清運、資料報表…的閒雜工作留給替代役,讓真正從事戰備的軍人回歸戰鬥行列的精實訓練,一方面達到節省公帑之目的,另一方面充實政府人力及效能,最終造福社會大眾福祉。
*作者為網路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