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新北新店13日晚間發生隨機殺人案,無辜騎士猝不及防地遭23歲王姓直播主從後背狠捅一刀殞命,死刑議題再度引發關注,對此,司法院長許宗力日前出席司法改革第5次半年進度報告記者會表示,目前死刑是否違憲釋憲案,仍是待審案件,並未排入今年審理議程;法務部長蔡清祥則說:「政府的廢死政策並無改變,但現階段仍未停止執行死刑」。而針對死刑是否違憲?許宗力表示,大法官過去曾做過解釋,結論是並不違憲。蔡清祥解釋,政府對於廢死政策並沒有改變,目前是逐步廢除,但現階段法律的規定並無停止執行死刑。
除了臺灣目前仍存在死刑的國家中,日本國內大多數民眾都認為對極其嚴重的犯罪處以死刑是「不可避免」的;而違反大多數民眾的意願廢除死刑是不合適的。日本政府也承認,在死刑問題上應在國內開展更大範圍的討論。而黎巴嫩、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國家也都曾表示,民意是保留死刑的原因。馬來西亞尤其強調,作為一個民主國家,政府政策應考慮大多數選民的意見。
而我國針對死刑的議題,根據中時電子報民調顯示,法務部在1993年與2007年曾進行死刑存廢的意向調查,結果發現民眾對死刑的支持度分別為71.7%與80%;國發會也曾在2001與2002年進行民調,同樣也有高達71%和77%的受訪者支持死刑,儘管已超過10年,仍有8成民眾支持死刑。此外,精障者殺人因兩公約或刑法第19條成為「免死金牌」的問題,也在民調中顯示,針對精障者殺人被判無期徒刑後,有高達82%民眾贊成修法增訂終身監禁,不能假釋的規定,以符合與社會永久隔離的要求。尤其過去鮮少針對法務部長應不應該對死囚盡快執行死刑進行民調,民調結果發現,高達86.1%的民眾認為應盡速執行,84.7%更贊成法官應依法律判決死刑。
既然近8成的民意反對「廢除死刑」,且法務部長亦解釋臺灣現階段法律的規定並無停止執行死刑,而目前我國已經過三審定讞死刑犯已累積將近40人未執行,為何法務部仍不肯順從民意依法執行?筆者認為死刑廢除與否這議題,在社會中已淪為政爭的工具,誰也不願觸及國際「人權」的問題。其實處以極刑就能避免國人再為「隨機殺人事件」的悲劇而恐慌嗎?大多數的民眾都認為罪大惡極的罪犯,只要剝奪其生命,使其徹底失去在犯罪的機會,才有利於社會。但每個人都有對社會盡義務的責任,一個「敗類」、「人渣」,純粹生命的完結,一生恐怕只對社會帶來損害,應該讓他對整個社會「負責」之後,才能容許生命的完結,這是一個成本問題。
所以就另一觀點,與其討論死刑存廢,倒不如正視那些罪大惡極的人成為死刑犯前,背後一連串家庭及社會問題,就如電影「小丑」(JOKER)的台詞“What do you get when you cross a mentally ill loner with a society that abandons him and treats him like trash? You get what you fucking deserve.“,或許社會中隱藏的冷漠、觀望,才是我們該存在的恐懼。
*作者為國防大學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