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死刑是為了解恨,還是為了彌補受傷的心?

2020-03-22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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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店隨機殺人事件,再度引發死刑與廢死的議題。(資料照,圖片截自網路)

近日新店隨機殺人事件,再度引發死刑與廢死的議題。(資料照,圖片截自網路)

「死刑沒辦法解決問題,但能解決有問題的人。」這是近期引發熱議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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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晚間,一名自稱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與妻子起口角,情緒失控下持刀隨機砍人,導致一名無辜騎士被砍身亡。當我得知此事並看到事發影片,真的恨不得這種人能立刻受到制裁,但我也清楚,自稱有精神疾病的犯人,通常能免於一死。像3年前犯下小燈泡命案的兇嫌王景玉,法官以《兩公約》不得對精障者判死為由,判處他無期徒刑。

「一個民主法治國家要靠殺人才可以撫慰人心,保障我們的安全。這個我沒有聽過,這太荒謬了。」出自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這段話在這次案發後,被廢死聯盟引用而引起網上正反議論;廢死聯盟主張,死刑不能解決問題,應當找出源頭才能遏止悲劇一再發生,且經刑事學專家的研究,也顯示死刑的確無法嚇阻犯罪的發生。台灣本身就是個很好的實例,像2006至2009年在這沒有執行死刑的四年中,台灣犯罪率下降,從2005年的62件(以10 萬人計算),降到2009年的29.3件,尤其是暴力犯罪的比率。

數據說明了死刑與犯罪率無關,但世上依舊有57個國家仍保留死刑,包括台灣。死刑的存在與否,目前沒有人能給出說服大眾的定論,但值得思考,為什麼這項備受爭議的刑罰能沿用至今,其中隱含了什麼必要的因素?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應報理論」,簡言之即為「殺人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復仇理念,但其中強調,犯罪者所受的報應與刑罰,必須與犯下的罪行「相等」,絕不可過度懲罰。當小學的我得知這個理論,便將此活用於生活。記憶中的小學教室,學生的座位是倆倆並桌排成列,那時的我有個最堅持的「原則」,就是隔壁同學不准越過桌子間的界限,就算他僅是手肘稍微越界,我也一定會以同樣的方式、仔細測量對方超過的公分數後,「公平」奉還。

現在回想起來,只覺得當時的自己幼稚又好笑,但「應報」這個的理念,仍深根於我、亦或其他人的觀念中。我常在社團活動,帶領小一小二的孩子玩團康遊戲,可遊戲過程中孩子們總會發生爭吵,時常聽到:「他打我!」、「他先的!」、「我只打他一下,他打我兩下!」等話。雖聽起來只是孩子因玩鬧引起的小糾紛,但其中都具有「反擊」的想法。

連孩子心中都具有一套「公平」機制,何況是大人?每個大人,都是孩子成長而來,那心中對於上述談到的應報理論,應皆會有所感觸和體悟。

「誰打你,你就打回去!」這種教育理念應不少人聽過,這便是典型,從無形中灌輸孩子「應報」的日常舉例;雖有教育者認為這種觀念,會過度泛化「吃虧」的界線,養成一不如意便反擊的行為,但我認為反擊觀念有存在的價值和必要。弗吉尼亞聯邦大學的心理學家研究顯示,人們去復仇並不是一時衝動下的結果,而是經過大腦思考推理的,若認為自己無法從復仇中得到愉悅感,便不會進行復仇。

回歸談關於死刑的問題,也許可將死刑看作為報復、反擊的媒介,支持死刑者都希望能還給被害者公道。以死為刑,也許在部分人眼裡會認為過於偏激,但其實每個人都會有報復心,只是面對這種心態的表達和處理方式不同,以致出現各種主張。對於殺人犯被判處死刑,也許牽扯到人權等諸多議題,但我依然認為死刑得延續。因為殺人便是一種無視人權的犯罪,強行剝奪了他人的生命;但殺人者被處死的時候,卻遠比他殺害的受害者死得有尊嚴,這已是支持「應報」正義者最大的讓步。

國家發展委員會於2016年發布「民意對死刑相關議題的看法」民意調查,指出台灣約有8成8的人反對廢除死刑,支持死刑者為多數。就身為支持方的猜測,多數人反對廢死,並非源自非理性的主觀思想,而是因為應報理論的觀念,雖佔社會多數,卻沒有被認真頗析而造成的反彈;也許,死刑不一定只是為了償命那麼簡單,說是為了報仇,不如說成是為了填補「公平」而存在。

死刑能彌補受傷的心,也能成為伸張應報正義的手段,也許,對於殺人者該承擔的責任,尚未有比死刑更好的方式。

*作者為政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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