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武漢肺炎)衝擊全世界,隨著疫情持續蔓延,不僅民生經濟屢受影響,也讓藝文界面臨真正的寒冬,除了台北國際書展、金馬奇幻影展、文化創意設計博覽會、TIFA台灣國際藝術節等官方、指標性活動停辦或延期以外,民間喊停的展覽、演岀活動更不在其數,藝文產業工作者紛紛面臨斷炊危機。
對此,文化部提出15億預算作為紓困、振興,其中11億為首波藝文紓困補助,已於本月18日開始申請,除了針對藝文事業外,也因應藝術工作者多為獨立接案的特性,開出自然人申請管道,並從寬認定,申請文件不限於正適合約,舉凡任何提及工作內容、時間地點與報酬的形式,如電子郵件、手機訊息,皆可做申請。
然而,看似方便的程序,背後其實凸顯台灣藝文產業長期以來的諸般弊病,藝評人吳牧青便形容,現在的情況,就像平常沒生病,不會知道身體有多糟,一發病了,才知道原來自己肝不好、胃一直有問題。
無固定雇主、沒有簽約習慣 更有人怕丟工作不敢簽約
藝文工作者缺乏保護的第一病灶,便是合約長期以來付之闕如。根據藝創工會2019年勞動調查顯示,各類型藝術工作者中,僅行政與策劃展評論工作者,有較穩定的雇傭情況,其他各類型僅不到兩成有明確勞雇關係,其中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工作者,更僅有5%、6%,顯示台灣藝術工作者多為無固定雇主、接案為主的工作生態。
在承攬案件上,合約的簽訂與否,是最基本的工作保障。但根據同份調查指出,各類型工作者中,具有簽約習慣者,多不超過4成,藝創工會也指出,不少受訪者都表示曾因沒有簽約,在業主臨時取消案子時,無從索取賠償,更常有人擔心拿不到案子,因而在沒談妥契約的情況下便接案,卻在後續遭遇業主欠款,或因報酬計算方式模糊而導致爭議的情況。
對此,吳牧青指出,沒合約是普遍狀態,更有些人可能是別人案子的下包,像是藝術家辦個人展,包括影片、視覺設計、策展論述、行銷宣傳,這些工作都可以外包出去,但不一定都有合約,或者通常是位於權力核心的人,如導演等主創團隊才會有合約,他下面的人不一定會有。
藝創工會理事長蔡坤霖則表示,工會已經設計幾款合約範本,放在網站上供會員使用,資方發案件時,常會說他們沒有簽約的習慣,但合約不一定要由甲方(即雇主)提供,乙方(受雇者)也可以提,如果對方質疑法律效益,這份合約已經有工會律師審閱過,會員甚至可以回來請律師幫忙看,而像他自己就親身提過2、3次,「會說因為希望能促成這筆交易,所以我提供合約,也允許對方審約。」
除了鼓勵會員簽約外,蔡坤霖說明,工會目前也持續到大專院校、機關團體進行講座,「最終還是得從年輕人下手,不要讓藝術科系學生一出社會,就覺得不簽約是常態」,他說明下一步希望去跟畫廊、場館方做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