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劇評人協會台灣分會秘書長黃佩蔚則認為,這場疫情對藝文界,或許是個痛定思痛的機會,「以前覺得有(合約)也好、沒有也好,現在才會知道重要性。」
黃佩蔚說明,合約其實是態度問題,在紓困補助連電子郵件都可以被認定的情況下,哪怕只是通信確認工作時間、地點、薪水也好,不一定要拿出白紙黑字的制式合約,「重點是你能不能在工作之前,確認自己的權利跟義務,這是態度問題。」
不過,即便紓困條件從寬認定,對於口頭協議,仍然難有作用,但這卻也是藝術工作者接案常有的情況,黃佩蔚便指出,資方最喜歡打電話談案子,但這種其況下,除非特別錄音,否則事後根本拿不出證據,所以最好是打電話後,寫個訊息確認一下細節,她也像藝術工作者喊話:「如果有個天災讓你血本無歸、知道以後要簽合約,也是有所得啦。」
「補助應該更有選秀意味」 藝評人嘆公門思維被「獲補率」綁住
從疫情爆發,到藝文紓困方案初見端倪以來,藝文界不乏有「擴大、從寬補助」呼聲,但吳牧青認為,這凸顯台灣藝文生態,已經太習慣仰賴獎補助的事實。
吳牧青指出,藝術家慣性把獎補助當成經費來源,「可是其實補助,應該是市場能量沒那麼夠,是補本來市場動能還沒跟上的部分,或是不一定馬上有商業化支持的方向。」
吳牧青並認為,補助應該更有「選秀」意味,因為本來應該是獎勵性質,公部門不該一直拉大補助範圍,強調來申請幾件、最後補助幾件的「獲補率」,卻造成獲補助名單裡,最好的計畫、剛好達到門檻的計畫,獲得的資源差不多,反而造成比較好的團隊,無法再獲得條件提升,「何況如果拉大補助範圍這麼有效果,藝文圈不會這麼多互相壓榨的事。」
對此吳牧青舉例,像藝術工作者常常彼此交換,你幫我做什麼、我幫你剪輯影片,這些活動其實都有經濟價值,只是過去被隱藏起來,「當他沒變成交易現實的時候,其實都是在壓榨每一個實際的生產力」,他也同意,這些交換行為,也常落入沒有明確合約認定,而在遭遇延期、取消後無法求償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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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保險公司不想管、受保人身分難認定 藝術保險卡關多年
勞動權益不佳、仰賴補助是長久問題,對此,藝文界也不乏討論,必須增加保護機制,其中設立藝術工作者專屬的保險機制,便是一項討論;根據藝創工會調查,除行政類型工作者外,大多數藝術工作者投保勞工保險比例皆不滿5成,勞動保障長期匱乏。
黃佩蔚指出,一般勞工有失業給付,如果藝術工作者就像一般勞工,那只要申請補助就好,不需要再有紓困方案,但像失業給付要提供離職證明,補助規模則是離職前3個月薪資的6成,藝術工作者常沒有雇主,薪水也不固定,這就是難度,她呼籲,文化部要跟勞動部要對接討論,就算疫情結束,這些事還要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