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奧斯汀有寫完的六部小說,結局都是女主角尋得美滿歸宿,乍看是喜感十足的羅曼史,骨子裡卻都是義理小說(didactic novel),意即創作意圖是想傳遞某種人生智慧。正因為有義理要闡釋,6部小說才有半數以抽象概念為名:《理性與感性》、《傲慢與偏見》、《勸導》。
不過,《理性與感性》在奧斯汀作品中,還是有幾點奇特。首先,這是她唯一雙女主角的作品,小說中最重要關係並非情愛,而是姊妹。這點有自傳成份,因為奧斯汀一生最親近的人正是姊姊。大她兩歲的卡珊卓既是她知己,也是她所有創作的第一位讀者。奧斯汀終身未嫁,並不是一開始就決定單身。在姊姊論及婚嫁那陣子,她也曾積極找老公。是姊姊後來立志終身不嫁,妹妹才決定陪姊姊,也不要嫁的。可說,《理性與感性》大寫特寫姊妹情,因為這本來就是奧斯汀最熟悉的感情。
卡珊卓立志終身不嫁,是因為青梅竹馬的未婚夫突然過世。這就要談到《理性與感性》另一特點:它是奧斯汀唯一探討失戀的作品。姊姊那種劇痛她並沒親身經歷,只在旁扮演一位體貼、忠誠的陪伴者。她是把親眼目睹並渴望幫忙分擔的那種痛徹心肺,投射到筆下兩位女主角身上,並以整本小說來回答姊妹倆(想必)一起討論過的問題:「人有沒可能愛第二次?」
從這個問題,還可以衍生其他問題:人應該以什麼樣的態度來承受痛苦?悲痛之餘,要怎麼重新出發?狠跌在地之際,要怎麼維持尊嚴?悲痛至極還在意別人眼光,是否自討苦吃?
這些都是《理性與感性》要回答的大哉問。問題很沉重,但別忘了,珍小妹本就是全家的開心果。少年習作3大冊,裡面都是搞笑詩文。《理性與感性》初稿雖是在十九歲完成(這點是姪女回憶,此時作者已過世五十年),但正式改寫卻是在1797年動筆,也就是得知準姊夫死訊後沒多久。珍小妹既想撫平姊姊正承受的創痛,也想逗姊姊開懷。這就造成《理性與感性》不同於其他奧斯汀作品的另一特色:特別多的喜感配角。
有雙女主角,代表必須有兩條故事線穿插交疊,再加上一群喜感配角,《理性與感性》就變成奧斯汀運用最多烘托、襯映筆法的作品。不只雙女主角彼此烘托、襯映,還有其他兩對姊妹與雙女主角烘托、襯映。三對姊妹都是一冷一熱,艾琳諾與瑪麗安是一種對照,露西與安妮是第二種,米道敦夫人與帕爾默太太是第三種。
彼此烘托、襯映的,還有各種成功的壞婚姻。這些婚姻之所以壞,是它把夫妻都變成更壞的人。這些婚姻會成功,則因為雙方都從婚姻各取所需,如魚得水。約翰已經夠自私又一錢如命,芬妮卻比他更自私、更一錢如命。羅勃浮誇又自負,娶善拍馬屁的露西為妻正好水乳交融。魏樂比入不敷出,當然必須娶富小姐,男方付出代價是妻管嚴,女方付出代價是丈夫暗望她早死,雙方扯平。米道敦夫婦一人愛熱鬧,一人裝優雅,乍看很不配,但爵士若沒常找人來熱鬧,夫人也不會有機會裝優雅,所以也絕配。再來是帕爾默夫婦,丈夫脾氣壞,妻子則覺得他這樣好可愛,要白頭偕老也相當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