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這些壞婚姻對照的,就是奧斯汀心目中的好婚姻:夫妻必須有共享價值,而且必須是好的價值。初看《理性與感性》一定奇怪,艾琳諾與布蘭登上校都老成持重,個性好像,怎不是他倆配成一對?
答案,是艾琳諾若與上校配對,雙方根本沒一起成長的可能。而且,她老成持重是天性,上校卻不是。上校本是浪漫主義者,曾為狂戀付出最慘烈代價,真正價值共享的就成了瑪麗安。
瑪麗安誤以為她跟魏樂比都是浪漫主義者,事實上魏樂比自始至終都是現實主義者。他與瑪麗安若有價值共享,只有無視禮法這一點。結成夫妻只會強化彼此缺點,就跟書中其他壞婚姻一樣。
第10章有一段姊妹對話,正是在闡釋理想婚姻的對話基礎。瑪麗安認為跟魏樂比好投緣,兩人都熱愛同樣作品,都為同樣段落感動,艾琳諾卻不以為然,認為一下子就把想講的話都講完了,將來要聊什麼?奧斯汀在此提出一種尖銳觀察:許多夫妻婚後沒話講,正因為熱戀時的百分百心靈相契,其實是場誤會。這種對話是建立在雙方徹底意見一致上面,根本沒互相探索,也沒嘗試理解,因此是無法繼續的對話。
另一場對話,在第4章,瑪麗安嫌愛德華對繪畫沒有品味,艾琳諾卻主張,愛德華自己不畫畫,卻欣賞她畫畫,這就是品味了。這裡,奧斯汀點出了婚姻(還有愛情)的教育功能:因為愛一個人,願意去欣賞對方所愛所感所思,是最能豐富人生的。這樣的夫妻一方不必好為人師,另一方也不必因為自慚形穢而強迫學習,只憑著彼此的強烈同理,就能在婚姻中共同成長。
奧斯汀所有作品,以《理性與感性》花最多筆墨寫小孩。小說開頭,女主角橫遭厄運,正是受小孩所累:她們受到不公平對待,沒得到該得的遺產,因為伯公看哥哥的小孩太可愛,遺產全給哥哥。這裡,奧斯汀寫出她的觀察:大人對小孩的愛經常喪失理智。伯公如果還有判斷力,就知那幾個小孩並不是特別可愛。他們只是在最可愛的年紀讓正準備遺囑的伯公看到而已。
書中最極致的愛小孩卻是虛情假意。露西與安妮在小孩最煩死人的時候(21章)也表現得很愛小孩,全是為了討好貴太太。貴太太輕易上當,只能說她們都認定自己小孩放的屁全世界都應該覺得香。書中兩位最溺愛的媽媽,一位只是對人冷淡,另一位則是苛薄。這是奧斯汀另一個尖銳觀察:有些人的母愛其實是自戀的延伸﹔對他人感受有多忽視,對自家小孩就有多溺愛。
因為喜感配角眾多,讀者可在《理性與感性》看到禮貌與友善的差別。珍寧斯太太、米道敦爵士、帕爾默太太是友善卻不禮貌,約翰、芬妮與米道敦夫人則是禮貌而不友善。禮貌不同於友善,必須拿捏人我分際,友善則不需要。珍寧斯太太、米道敦爵士之不禮貌,正體現於無法尊重他人隱私。友善卻必須發自內心,禮貌則只要熟悉社會規範。因此露西明明對艾琳諾只有惡意,每次講話卻極有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