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八里污水廠發生承包商將未經處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海中,立法院民進黨團今(6)日要求主管的台北市府及所在地的新北市府,都應該儘快依法處理,中央也應該檢討相關通報預警系統。
黨團幹事長葉宜津說,依現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定,污水處理廠被認定為公共事業,並未規範要求連續自動監測,讓承包商自行檢測,這點應該儘快改正,環保署也有承諾。
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說明,該廠的主管機關是台北市政府,而所在地則屬於新北市,目前只有台北市府依照合約處罰了25萬,但依《水污染防治法》應可罰到最多2千萬元,雙北府都應該儘快處理 。
在地立委呂孫綾擔憂,該廠位於淡水河口,當地有許多漁場重疊,若海洋被污染,會波及漁產,要求環保單位應公布過去稽查結果,並且建立通報預警系統;呂孫綾也認為,該廠委託台北市管理已長達20年,如今發生事件,中央應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