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內鬥!只有移送?內政部政風處調查警政署長陳家欽用人案,以「偽造文書罪」,三路齊發函送監察院、台北地檢署、法務部廉政署,案情曝光,「據傳」行政院長蘇貞昌「震怒」,約見陳家欽半個小時後,陳家欽聲明「光明磊落,靜候調查」;內政部也發出七點聲明,強調案屬政風移送,部長徐國勇並未介入調查,更無內鬥;監察院、廉政署沒吭氣,倒是北檢極為乖覺地,迅雷不及掩耳趕緊以「內容函送程序不完備」,將案件退回內政部「再行詳查」。
內政部(不論是不是部長)調查並移送警政署長,非同小可,晚近可與之比擬的有兩案,一是前法務部長廖正豪辦調查局長程泉,移送名目是「性騷擾」;一是前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移送副主委張顯耀,移送名目是「匪諜」;兩案移送名目有天壤之別,結局完全相同:被調查案件不論是性騷擾或匪諜,不論是行政調查或司法判決,被移送方或「查無實據」或「無罪」,但調查與被移送兩方,都雙雙去職。
官場上講究的是「官官相護」,鬧到以移送反目,只有一個原因:權力相抗到忍無可忍,徐國勇號稱是蔡英文總統力挺的愛將(海派),陳家欽則是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愛將,一路從高雄相隨到台北;陳菊又是蔡英文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這個三路齊發的「函送調查」,不留行政與司法的任何空子,「偽造文書罪」辦不辦得下來還在未定之天,但毫無疑問是逼著「高層」─不論是蔡英文或蘇貞昌,必須做抉擇!揆諸前例,徐國勇應該明白他的風險不比陳家欽低,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讓徐國勇冒這麼大風險,非「辦」陳家欽不可?
首先,警政人事當然有「潛規則」,不是走後門或搞裙帶,而是部長與署長(甚至可能包括總統與院長)「合意」的默契,警政署多年爭取提升位階到「行政院警政總署」未果,憋屈在內政部之下,很大原因是抽離了警察這個大部隊,內政部就從內閣第一大部退到虛權機關,內政部長若要安其位,擺得平警政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其次,歷來警政署不乏與部長平頭受到高層重視的署長,但警察與軍政軍令同樣講究指揮與服從,擺得平總統、院長與部長三個婆婆,外加地方自治後別有主見的地方首長,也是署長能安居其位的重要元素;第三,警政署長能擺平中央與地方,靠得不是「後台」,不論後台是總統、院長或總統府秘書長,而是人事升遷的公平,升遷公平靠得是資歷與能力(資績計分),而非關係,關係只能是有利條件,而非充分或必要條件。
陳家欽的用人爭議,非始於一朝一夕,年初調升酒駕肇事的幕僚就引發軒然大波,最後以註銷人事令平息風波;未料,二個月後,他又被爆授意下屬,為三名親信撰寫「非事實」的職務報告,讓他們有外調資歷但實際仍在署長再辦公,再以「海選」名義,讓三名親信「順理成章」從二線三星升到二線四星,這也是陳家欽會被以「偽造文書罪」移送的緣由。(附帶一提,去年初一位彰化基層鎮公所女工友,不滿鎮長為安插自己人硬把她奉獻一生的職缺「挪到清潔隊」,惡搞國家公務員,拒領退休金並狀告鎮長「偽造文書」勝訴,鎮長被判刑一年兩個月還被監察院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