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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立民強調,康復(recovered)不等於治癒(cured),醫學學理上對於「康復」並無嚴格定義,所以,中國等國家若視新冠肺炎臨床症狀消失的病人為康復者,嚴格說來也不能算「錯」。
惟多數專家學者都認為,如此做法的風險是,這些被視為康復者出院回到社區與家庭的病人中,可能相當比例體內仍有病毒未清,尤其一旦其殘留的是病毒活體、而非病毒屍體時(病人體內無論殘留病毒活體或病毒屍體,PCR檢驗都會呈現陽性),對病人自身健康乃至於家庭群聚、社區傳播,就還是會存在一定程度的威脅。
病毒培養檢疫耗時費工 台灣採「3採陰」審慎以對
那要如何才能確知經住院治療一段時間,臨床症狀已然消失,但病毒PCR檢驗仍呈陽性的新冠肺炎患者,其體內殘留的病毒是死的或是活的呢?
黃立民說,要知道真相唯一的方法,就是進行病毒採檢進行實驗室培養,但做這種具高威脅性的病毒培養,需要在P3等及以上的實驗室(實驗室依生物安全性共分4個等級,P4為最高級),且時間至少要1至2周,再加上病毒培養結果不敏感,也就是失敗率很高。
黃立民也提到,所以,以台灣因尚未出現新冠肺炎大規模社區感染,為防止出院病人體內病毒未清,衍生有如「縱虎歸山」的後果,也寧可選擇3採陰的審慎做法,非不得已,並不傾向採取如此耗時費工的病毒活性培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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