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統一超商轉投資的「愛金卡」公司,發表了icash 2.0電子錢包可以跨足交通票券的使用範圍,於2/10開始就可以在台北的捷運與雙北的公車上使用。從icash申請跨業使用,到被核准允許在交通票券的使用,看似簡單的議題,這一步統一超商卻走了約10年的時間,這過程主要的癥結問題在於產業創新的速度走得非常快,但是政府缺少完善、健全的法令(相關法規鬆綁或修法的態度保守且緩慢)可以解釋電子錢包的使用與應用的產業範圍時,嚴重卡住了產業發展的機會點。
問題可以歸咎三個主要的原因:
1. 政府相關單位的「政策創新」回應市場需求遲緩:統一超商的主管機關主要為「經濟部」,在經濟部底下針對「禮券」、「提貨券」的管理辦法,只僅限於自家的通路使用。(例如.sogo 百貨禮券,僅能在sogo百貨使用)。一旦涉及跨業支付,就會碰觸到財務清算的議題,也就會牽涉到金管會的「電子錢包管理辦法」,管理的方式就必須配合金管會的管理要求,更何況要跨足到交通票券的使用,更必須配合交通部的管理規範的要求。如何協調三個政府單位,同意零售業者進行法令的配合與調整,就是一件大工程。
2. 公卡優勢地位強壓民卡商機:國內最大交通票券「悠遊卡」,其最大的股東為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為了確保自己發行的「悠遊卡」在市場使用的優勢,對於民間企業想要與政府單位競爭,勢必會遇到相當的阻力。巧妙的契機點是在於,「悠遊卡」在搶先跨足了零售服務業的支付後,才意外的幫民間企業開啟了一扇門,讓民間企業發行的電子錢包得有機會跨足到交通票券的機會。
3. 系統整合建構支付產業鏈:從商業的條件與環境來看,電子錢包涉及發卡行、收單行、清算單位與使用據點等。舉個例子來說,icash 使用到台北市公車上的讀卡設備,「悠遊卡公司」必須記錄每一筆交易紀錄,並提供給icash 的發卡單位「愛金卡公司」,這中間的清算協定、資料欄位的定義、資料交換的頻率與清算的手續費等。都必須逐一溝通、討論與定義…等,才有辦法提供給消費者相關的服務。
愛金卡公司推出的icash 2.0,透過統一超商相關集團資源整合優勢,已經可以在7-Eleven(統一超商)、Starbucks(星巴克)、Cosmed(康是美)等自家通路使用,在電子錢包發展的第二階段可以跨業使用,算是取得參賽的門票,但還是在剛開始的階段而已。從icash 發展的過程與定位來看,電子錢包定位為小額支付的模式,具有交易頻率高、金額小的特性,綜觀國外成功的事例來看,可以解決消費者與通路業者保有零錢,縮短營業空間的作業手續外,還必須能夠拓展更多可以支付的管道,面對具有既有市場優勢地位的悠遊卡(台北市政府的電子錢包),能不能取得消費者認同的價值才是能否存活下來的關鍵,相信還有一段路程需要努力與推廣。
近期市場在探討Mobile Payment 、FinTech的聲量其實不小,正在發展出下一波電子錢包革命同時,業者不妨多加思考零售通路使用的方便性與投資是否可以增加投入產出的效益評估 (例如,根據採取的付款的管道QR Code、NFC技術等是否需要新增相關的設備與環境?),及門市交易時是否會因為付款的多樣性與創新性太高,而降低交易的速度…市場的創新、市場的需求、通路的合作條件、法令的規範等,永遠都會比技術的創新來的重要,值得以技術出發的業者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