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陳雪梨以棒球場與球員,比喻國片與放映機會之間的關係,認為國片需要主場,也就是透過映演比率替國片撐出生存、發展的空間,激起了一波對於「主場」的討論,也能看出對於「主場」想像的不同。從李光爵與王師的談話中,可以看到藝術與商業的分野,而這是在陳雪梨對於映演比率的倡議論述中看不到的。王師與李光爵紛紛提倡在全台推廣光點華山、光點台北,這樣獨立藝術放映的影院,擔負推廣台灣電影的任務;相對來說,商業經營的影城,應該回歸到觀眾要什麼,戲院給什麼的市場運作。
顯然與談的諸位來賓皆不反對為台灣電影建立起一定的「主場」,但小型的獨立影院是不是能夠撐得出國片的「主場」,亦或是這樣的「主場」是否需要建立在一定的藝術與商業分流的基礎之上,也是需要再進一步釐清的地方。例如,相對於影片的出品方、製作方,對於存在許多獨立片商的台灣電影發行業來說,發行國片的獨立片商可能可以藉由在商業院線中要求國片的映演比率,而從中獲得更大的生存空間,這是否也意味著未獲大型片商青睞的國片,在院線能有更多的機會,是可以再思考的問題。
當然,前述的這些分析,雖然可以看出諸位與談人意見一定的交集,但也顯示出當日的討論仍存在著許多模糊之處。而這樣的模糊很大程度來自於文化部,甚至未有對於國片映演比率,以及相關配套政策的評估與規劃,這使得許多的表述僅能在產業現況與政策倡議,兩個不同頻率裡打轉。因此,我們期待至少未來在民間的討論,能夠勾勒出我們的電影產業的保障,與扶植政策的圖像,促使宣示要厚植台灣文化的蔡英文政府能有積極的作為。
*作者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企劃專員。監督媒體,歡迎加入「新聞大抓漏」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