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主管機關至今僅以「公共衛生」的本位主義,甚至是以實際上並不負責長照業務的國民健康署菸害防治組的單位意見做為制定長照法的基礎。這造成了長照法條文本身產生了重大的違憲疑義,以及現在執政黨必須用「綁架」法案的方式,讓相關稅法修正案過關來讓長照政策得以順利推動的根本原因。
這確實是一個無解的課題。公共衛生部門慣以單一的線性思考,以及缺乏同理心的態度推動社會福利政策,使得底層訊息的蒐集與反饋,無法真實地回到決策高層體系中被充分揭露。但公共衛生部門早已被龐雜的官僚體系自我綁架,因此在社會福利政策方面,與其他政府部門的競合關係,反而強化了公共衛生部門的自我保護心態。
所以,從公共衛生部門的角度出發,長照這項社會福利制度要以提高菸稅這項公共衛生的議題做為其財務支撐的基礎,還要推出更為嚴格的各項禁菸措施,這些都是合理的必要手段。但這種偏頗的態度,卻使公共衛生部門的角色,反倒成了政府推動社會福利政策的絆腳石。
根本解決之道,仍必須回歸社會福利制度發展的軸線上為思考,並拋棄公共衛生部門的本位主義,才能使政策大方向與社會福利相關產業發展對接,國民也才能夠感受到長照政策所帶來的幸福感;否則,當政府推動長照像是地下錢莊在催收帳款,民怨的積累勢必造成另一波民意的大海嘯。
*作者為臺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