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早行政院長江宜樺率領所有內閣總辭,於上月28日爬上ETC鐵架抗爭的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再赴行政院抗議,要求交通部長葉匡時於下台前正視收費員訴求,不要只敢躲在臉書上發言,行政院則派出了交通環境資源處姚辰安科長出面接受陳情書。
收費員自救會於上月20日開始絕食行動,並於選前一天28日爬上ETC鐵架抗爭,最終因絕食者超過200小時未進食體力不支送醫而結束。稍晚媒體報導交通部長葉匡時於收費員自救會臉書「國道BOT,一場大騙局」影片下回文,聲明收費員年資已根據法令結算並額外發給3-7個月補償金,並說隨著時代進步,勞動市場本來就有很多流動性,「重點是那些弱者是否有機會翻身」,引發網友正反兩極討論。
自救會表示,內閣總辭後將成為「看守內閣」,但看守內閣是指舊內閣不能再繼續推動失去民意的政策,而非將自己搞砸的爛攤子丟給新內閣,現場收費員一齊高喊「看守不是擺爛,江院長還我15483年資!」並希望葉匡時能立即與自救會代表協商解決方案,並比照過境旅館前例,訂定要點專案核定。
自救會義務律師團成員之一的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則說,收費員失業至今已1年,葉匡時始終不願出面與收費員溝通,而交通部於今年暑假成立的專家學者委員會開過數次會議卻仍沒有結論,根本就是政府拖延時間的「一場鬧劇」,他並呼籲政府盡快面對收費員提出的年資、勞保補償及多元安置3訴求。
關廠工人連線代表吳永毅說,日前有媒體特別將華隆與收費員案例作成比較表格,試圖抹黑收費員。但他澄清,根據行政院方案,收費員拿到的補償不到《勞基法》規定的2成,且有許多收費員不在《勞基法》保障中,所得補償遠低於華隆。
吳永毅說,通行費收費員於2008年開始適用《勞基法》,適用之前的所有年資應可透過勞資協商補償,但交通部拒絕給年資補償,而做一樣工作的人事費收費員則根本不適用《勞基法》。此外,針對高公局不斷強調「資遣費外另爭取加發7個月薪資補償」,吳永毅則說,7個月的月薪本來就規定在《精簡人員優惠退離辦法》內,並非高公局額外爭取,而收費員目前並未得到資遣費。
對於收費員的抗爭行動,行政院派出交通環境資源處科長姚辰安出面接受自救會訴求,姚辰安接過訴求後表示了解自救會的辛苦,會將訴求帶回行政院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