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有官員指出,過去也有以觀光名義到台灣,有意申請政治庇護的中國旅客。而依據《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的協議附件二規定,「我們過去都可以選擇不受理」,因為中國對境外旅遊管理嚴格,如果可以被允許到台灣旅遊,台灣卻未依照協議辦理違反規定的行為,我方會違反這項協議。
根據這項附件第8款的規定,旅遊者未按規定時間返回,均視為在台逾期停留。因自然災害、重大疾病、緊急事故、突發事件、社會治安等不可抗力因素在台逾期停留之旅遊者,接待社和組團社應安排隨其他旅遊團返回。無正當理由、情節輕微者,接待社和組團社應負責安排隨其他旅遊團返回。不以旅遊為目的、蓄意逾期停留情節嚴重者,由台旅會和海旅會與雙方有關方面聯繫,安排從其他管道送回;須經必要程序者,於程序完成後即時送回。
官員指出,如果陸客有相關違規,而台灣不執行遣返,就有違反協議的嫌疑,尤其中國對合法准許出境的人民,「似無任何可以討論的空間」。
張向忠「不好處理」 可能影響兩岸觀光常態
官員指出,相關的規定,18日與張向忠會面時,也有向他做出說明。他指出,用觀光名義到台灣卻申請政治庇護的確很「不好處理」,因為「這會讓兩岸的觀光旅遊的常態,受到很大的干擾」,當初前政府協商這項協議時也是有審酌這種可能性,所以有這類的案子通常都不受理。
官員指出,如果政府對於張向忠的最後決定,有任何強制,或者逼迫他去登機,就會有違反人權之虞,「人權絕對是政府念茲在茲要遵行的普世價值」,不可能在張有任何抗拒或不願意之下,讓他回去;在向張解釋這些法律面的問題之後,張都很能了解,對於我方對他的案子的重視,也表示很感動。
期待張向忠再來台灣「表示他沒有問題」
有官員說,移民署官員送機時對張向忠說,期待他再來台灣,張也很希望有機會再來,「他(張)能再來,我們當然會很高興」,表示他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