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舊制轉換期間,郝市府時代定了3年的轉換期,3年中採「雙軌制」,即民眾有兩個選擇,方案一,50%的容積透過「捐地」換得,另50%容積向政府繳交代金購得,方案二,全數容積採向政府交代金取得。都發局表示,3年來的成效顯示,民眾多半一開始先採「方案二」,願意與市府配合全數交代金買容積,但通常都會來改成「方案一」,可見由掮客介紹下的購地方案,對建商來說較有利可圖。
都發局擔心不推動代金 無財源補償
此外,這3年來的成果還顯示,共有約60件申請案,已收取代金5.79億元,但至今市政府共積欠地主高達1兆元,都發局擔心,若再無法全面推動容積代金制,就無法取得足夠的財源補償地主,政府在未徵收的情況下佔用土地,也會持續下去。
然而,此案由藍營市議員葉林傳於去年底提案,刪除3年落日條款,即無限期維持「雙軌制」,並獲得61位議員中的51位、8成支持廢除落日,此舉讓都發局擔心,不但難以早日歸還地主正義,都市容受力也會持續遭壓迫,利益始終會因資訊落差,進到中間人的口袋,而非歸公。
不過,業界有另一層疑慮,不動產開發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市政府推動代金買容積制度,建商普遍認為代金價格過高,他解釋,該套制度的想法是「漲價全部歸公」,但若沒有漲價或漲幅並不多,「歸公」的結果就是建商虧本,尤其當前房價正在下跌,更加引起建商不安。
開發商:繳交代金易損失,建商難有誘因
他說,政府訂定的代金的價格,是用房屋未來的估價來計算,若一棟原本5層,每層1000萬、總價5000萬的樓,因為增額容積,蓋到7層,總價7000萬,則多出的兩層容積2000萬,就是政府要跟建商收的容積代金,但若屆時只能賣到6500萬,則中間的500萬就是建商的損失,他認為,現行「雙軌制」還有50%能沿用捐地換容積(舊制),未來一旦全面實施代金制,不但公保地主很難等到徵收日,就連建商也難有誘因參與政府的遊戲規則。
對此,都發局科長黃智卿回應,代金部分市府有找估價師公會估量,會合理地扣除成本,並非一坪80萬就向建商收取80萬元,基本上,是由容移後的土地市價,減去容移前的土地價格,也即「移入的容積對基地開發有多少增益」來計算。她補充,實施全代金制後,政府越早充實代金庫,就能越早還給已開發卻未徵收地主應得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