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將8年20萬戶社會住宅列為重大施政目標,20萬戶的量必須透過多重管道獲得,其中之一就是「容積獎勵」。內政部營建署都市計畫組科長張瓊月25日指出,新北市於2015年已有第1件私人土地願以興建「社會住宅」作為容積獎勵的依據。不過,據了解,多年來才1件顯見難度,因此,已下修透過容獎獲得屋源的數字,由原先的2萬戶,降成僅為「補充」性質。
內政部原先規劃以「容積獎勵」取得社宅,但該方案有一定的難度,蔡英文選前規劃的4至6萬戶(佔20萬戶的20-30%)近期下修為2萬戶,又因要突破的門檻太多太高,已將該方案降為「補充」屋源的性質,仍以「興建」與「包租代管」方式為取得20萬戶的主要管道,提高包租代管民間空屋的比率。
張瓊月表示,新北市在相關施行細節中,已經將「社會住宅」納入容積獎勵的項目之一,與圖書館、博物館、藝術中心、活動中心、老人活動設施等,同樣列為能獲得獎勵容積的項目,但以不超過基準容積的20%為上限。台中市也訂定施行條例,給予容獎,且條件好到1坪換1坪,建商詢問度高,但還未有成功個案。
張瓊月也提到,新北市在2015年6月開全國首例,由民間捐贈私有土地取得容積獎勵,作為社宅空間的個案,政府從中獲得75戶的社宅,也是以1.2倍的容獎上限為依據。
不過,台灣這麼多年來才有第1件成功個案,且僅獲得75戶社宅,營建署想透過此方法來取得社宅,顯然有實行上的困難,因此下修數字。
困難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於,現行民間多視社會住宅有鄰避性質,深怕影響房價,或打擾居民生活品質,因此,與其透過社宅取得容獎,不如興建其他如圖書館等「保證加分」的社區設施。
對此,張瓊月坦承,民間對社宅還不具有信任感,但社宅未必是鄰避設施,仍需要做出成功個案,來化解民間與業者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