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29日公告指出,獨立董事李勝彥在董事會中反對副董事長李紀珠擔任新光金控下屆董事,但董事會針對李勝彥提案表決並未通過,因此李紀珠仍具有董事候選人資格。對此,李紀珠也在臉書發表聲明,感謝新光金在重大公告訊息中嚴正駁斥李勝彥的不實指控,並表示「我始終相信,認真全力的付出,社會自有公道。」
根據新光金公告,李勝彥認為,綜觀李紀珠於新光金控的個人作為和公司的對應可以歸納成4點,包括頂撞體制、牴觸法令、怠忽職責、公司放任等情事,足以顯示公司董事會和法務單位集體袒護和縱容李紀珠的不當行為,有違新光金控道德行為準則第2條及第8條,因此反對李紀珠擔任新光金控第7屆董事。
李紀珠則於29日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謝謝公司、董事們、股東及好友對紀珠肯定與支持,感謝公司在重大公告訊息中嚴正駁斥李獨董的不實指控,也感謝董事會中全體董事們(李獨董除外)一致表達對紀珠的支持。」李紀珠說,對於各方指正自己將虛心聆聽,也希望相關當事人自重,不要再編造及傳遞不實訊息。
李紀珠表示,新光金控是以壽險為主體的金融控股公司,負有強烈的企業社會責任,自任職以來,在公司全體董事及同仁共同努力下,新光金控、新光人壽及元富證券各項財務、業務指標皆有明顯改善。
李紀珠說,惟展望未來,公司面臨的挑戰仍劇,尤其疫情當前,各界受影響甚鉅,需全體同仁投注更大的心力,以提供更好的服務給保戶及客戶,並推動新光金控持續往正向發展,李表示,這是她目前最在意的事,「至於其他的,就不再多談了」。文末,李紀珠也再次謝謝公司、董事、股東及朋友們的支持與關心,「你們的鼓勵紀珠都收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