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正吵得震天嘎響,各種五花八門的提案如猛虎出閘,好不熱鬧,但事實上司法改革除制度外,最重要的就是由教育著手,重新形塑人民的法治觀念,這才是最根本的解決之道。「無罪推定」是刑事訴訟最高原則,任何人都能背得出來這句最高原則,但實際上只要隱身網路之後,大家似乎就變成有罪推定。
馬幼興,本土具知名演員,去年七月遭控性侵害,頓時間風雲變色,網路開始公審馬幼興,家人疏離他,更因為馬幼興的關係,家人也飽受冷眼,原本的演藝事業也停擺,沒有人相信他,除了他的辯護律師,也是筆者的好友相信他,奮戰到今年一月出現戲劇性逆轉,並且原本性侵案的受害人,搖身一變成為了加害者,還說出了今年最神的句子「月經來發生性關係就是處女」之類的扯話,風向頓時又變了。
從這裡可以得知兩件事情,第一,一件官司對於一般人而言,是多麼慎重其事,除了特定人士外,一個人大概一輩子就上那麼一次法庭,那緊張的心情不言可喻,一般民眾很難想像,一個正常的人,進到法院或地檢署之後,一個簡單的問話,都可能會說出自己都覺得蠢的笨話,緊張倒是其次,而是在訴訟過程所受的煎熬,只要在官司未塵埃落定前,無論是告訴人或被告,都猶如下了十八層地獄一般,不死也脫層皮。第二,在未經過調查之前,許多真相都是混沌未明的,猶如馬幼興案一般,誰知會出現如此一般的神逆轉,片面之詞均不足採信。
記得數年前曾有一則新聞,一位小女孩拿了鄰車的安全帽,遭車主提告竊盜,當時車主堅持提告引來網友大肆批評,隔日竟立刻逆轉,原來真相是媽媽指使小孩去偷拿安全帽,此時風向又立刻轉彎,昨日的批評宛如沒發生過。
筆者曾經處理過一件案子,一個媽媽帶著一個17歲的小女孩前來求助我,希望我能救出她的丈夫,女孩的繼父,經詢問之下方知,媽媽偶然在日記中發現女孩喜歡自己的繼父,而因求愛不成,誣指繼父性侵害,繼父因不想傷害女孩,令其背負誣告罪,不作任何辯解,短短兩年判決定讞入獄,服刑期間,女孩受不了煎熬,卻沒有勇氣說出真相,只能寄情於日記中,天網恢恢終究日記被媽媽發現,而決定說出真相,但為時已晚…這是一個表面上的狀況,實則,我亦無法分辨究竟女孩是被媽媽強迫要救出繼父而抹去傷痛,抑或女孩確實由愛生恨而說謊,但無論如何,一個家庭,三段人生已經灰暗…
林奕含之死,留下了遺書,卻沒有抹去疑團,家人及出版社的聲明,指控了一位補習班名師,但該補習班名師究竟與林奕含之死,有無關係,只有林奕含自己知道,兩人間的關係,究竟為何,也只有他們兩人知道,是否遭補習班名師「誘姦」、抑或兩人間有情感糾葛,至今也未見地檢署調查或偵訊,事實真相究竟為何,經過上開案例說明,我們還要如此輕易下定論嗎?還有輕易的有罪推定嗎?才女之死令人惋惜,如真有不法必定要將狼師繩之於法,但倘若真相非我等所想,豈非再度殺死一個「馬幼興」,更荒唐的是,還有議員開始辦案,令人啼笑皆非。
或有網友會說,如果不是作賊心虛,就是身上有屎,為何不接受訪問就神隱,但請問這樣的社會氛圍下的訪問,究竟是審判還是平衡報導?批評永遠很簡單,但只要是人,不可能不在意評價,否則不會有這麼多名人染毒或自殺,每個人一句批評可能毀了一個人,請不要在網路上繼續製造「馬幼興」,縱使最後證明是誤會一場,靈魂卻已歷經輪迴…讓一切由司法調查來還原事實,讓無辜的人獲得清白,有罪的人鋃鐺入獄。
後記:根據筆者與某些煙毒上癮者聊天,毒品可以讓他們暫時逃避壓力,更多的時候是為了提神,部分長途貨運或客運司機,因工時過長,檳榔以無法提神時,會做出錯誤的選擇…所以到底,他們是犯人,還是病人…
*作者為鼎宇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