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能怪民眾這時候懷念起馬政府發3600元消費券,因為3600消費券確實是發得非常「阿莎力」,消費券面前人人平等,落實了憲法的基本原則。每個人至少都拿到一小筆可以立刻使用的預算,心情自然可以不焦慮一點,不是嗎?
政府以行業別來劃分,把各種有困難的民眾分別找出來予以發放,「大原則」上面是對的,但人民生活種類百百種,一定會有許多漏網之魚,然後他們就真的一毛錢都得不到幫助?這是應該發生的現象嗎?絕對不應該。這就是發放消費券或現金的意義,一個人都不要少,都起碼得到一點幫助吧!
你知我知,因為消費券是馬政府當年的政策,因為發現金是國民黨黨團今日的主張,為了這口氣蔡總統是非常不樂意發消費券或現金的。不只蔡總統,賴清德、蘇貞昌、陳其邁當年誰不是消費券的反對者?在他們的領導下,政府內部誰敢提出發消費券或現金?於是就只能讓這些千奇百怪的紓困制度不斷冒出,也難怪蔡英文、蘇貞昌臉書越來越多人罵,錯誤的作法當然會被罵。
能否真正拋開小我,不計較個人面子,勇於採納馬政府與國民黨的經驗建議,將會是蔡總統未來四年能否走得穩的關鍵—為國民好,學就學,怎樣?一個人私心重不重,2300萬人都不笨,都會看在眼裡,請蔡總統好自為之。
*作者為網路媒體工作者,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