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來講,人民跟他們的代表相較而言,誰也沒有比誰更聰明。人民有時候聰明有時候笨,代表一樣也是有時候聰明有時候笨。誰會做出聰明或笨的事情,很大一部分要看什麼條件和什麼制度制約了他的行爲。而在這所有條件裡面,能夠使一個人做出聰明一點的決策的,是要讓理性討論的空間加大;會使一個人做出比較不明智的決策的,是理性討論的空間被縮減。很不幸的是公民投票在理性討論的空間這一點上,無疑是有縮減的效果。所以我從來不認爲公民投票會是一個比現存的代議民主更民主的方式,雖然以政治正確來講,今天恐怕沒有人敢大聲喊出:我反對公民投票。
由江前院長過去於公民投票座談會的發言可以看出,他明顯認為「理性討論」的重要性要遠大於給人民進行直接民主式的公民投票。而在另一篇論文中,江前院長也曾提出「只要我們試圖以理性語言與他人溝通,尋求各種意見的交集,縱使世間的諸般問題不能一舉解決,政治生活的品質也可以提升。」的觀點。由此可見,江前院長非常強調理性語言與溝通,對於如太陽花運動這類「暴力式抗爭」,當然勢必會抱持著強烈否定態度了。
人類社會諸良善價值的追求
確實,筆者不得不承認「理性溝通」為憲政民主得以順利運作的一大重要基礎。然而除此之外的價值難道就必須隨之減弱並進而拋棄嗎?如服貿通過時的「程序正義」議題,抗議群眾遭驅離時被毆打致頭破血流的「國家暴力」議題,甚或是作為人類良心範疇最根本的「同情同理」等良善價值難道都必須要位於所謂「理性溝通」之下嗎?過去,江前院長曾在〈台灣的轉型正義及其省思〉一文中提出:
首先,無論我們如何肯定轉型正義,請不要忘記它只是人類社會諸多價值之一。轉型正義的確是一個很重要的價值,但是它並不是唯一的價值,也無法宣稱是最高的價值。以撒.伯林說得好:自由、平等、正義、幸福、安全或公共秩序等等,都是人類社會所追求的價值。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善,都可以相容融貫,人類的各種理想,當然更無法完全相容」。轉型正義是「正義」價值的一個次類,既無法涵蓋分配正義,也無法等同代間正義。它與其他次類一樣都真有「給予人人應得之分」的正義核心意義,但無法適用於所有與正義有關的情境。更重要的是,即使它可以等同於正義本身,它也無法取代自由、平等、幸福或安定。實現了轉型正義,我們仍然要面對貧富差距擴大的問題、環境生態惡化的問題、教育品質下降的問題、複製科技泛濫的問題……。不同的問題,需要不同的價值作為導引,而不同的價值之間可能存在衝突。如果對這一點毫無認識,那我們等於仍未了解自由民主社會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