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旗下品牌「水神」次氯酸抗菌液遭民眾投訴廣告不實,經食藥署移送北市衛生局調查,認定該款抗菌液為一般產品,卻涉及宣傳醫療效能開罰66萬,衛福部長陳時中也強調,次氯酸水是環境清潔用品,不能用於人體,「不太適合拿來喝」。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智賢反嗆陳時中,「我用水神很多年了,沒毛病」、「民進黨罰水神66萬,是要殺雞儆猴?」
北市衛生局認定水神抗菌液廣告台詞涉及宣傳醫療效能,依違反《藥事法》開罰66萬。陳時中指出,水神並未經審核得到醫療器材許可證,若沒證照只能宣稱清潔,尤其水神官網以「10秒百分之百抗菌」作為廣告宣傳詞,因此違反規定。
不過,黃智賢質疑,「水神是次氯酸水,次氯酸水可以抗軍(菌),可以消毒,沒錯吧?水神不是用來喝的,是用來消毒的,沒錯吧!水神噴到眼睛,或者誤食,不傷害人體,沒錯吧?那民進黨罰水神66萬,是要幹嘛?是要殺雞儆猴?」,黃智賢還強調:「我用水神很多年了,沒毛病。」
黃智賢怒嗆,「民進黨和陳時中,要不要出來講清楚?是憑什麼罰水神?是因為政治,還是因為,你只是太狂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