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北段1625戶違反土地使用分區,都發局警告祭罰鍰、斷水電、強拆

2017-05-08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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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王欣儀針對大灣北段1625戶違反土地用分區可、可能遭斷電一事,批都發局恐嚇居民。(資料照片,盧逸峰攝)

台北市議員王欣儀針對大灣北段1625戶違反土地用分區可、可能遭斷電一事,批都發局恐嚇居民。(資料照片,盧逸峰攝)

位在中山區的大直明水路、敬業一路(大灣北段),於去(2016)年經北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不放寬為住宅區,維持商娛區,近期,該地共1675戶住家民眾,陸續接獲北市府公文,指違反《都市計畫法》的土地使用分區,在稅種上若不改為稅率較高的「非住家稅率」,將分階段開罰6到30萬元、斷水斷電,最終市府將強拆民宅。市議員王欣儀形容,市府此舉形同恐嚇住戶,要求研議解方。都發局對此表示,因都委會決議,已別無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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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北段的住家陸續向北市府與市議員陳情,希望能將該地由商娛區放寬為住宅區,但2016年經北市府都委會決議,維持原商娛區規劃,因此,都發局發文該地1625戶住家,在稅種上,必須由住宅稅種修改為「非住宅稅率」,原繳交自用住宅稅1.2%,與非自住的住家稅1.5%,或非住非營業稅2%者,現都必須改為3%的稅率,許多民眾購屋前並不清楚相關規範,突如其來的公文,被迫稅賦大增。

王欣儀認為,為了這個改變,市府發文要求住戶不准作住宅使用,否則涉違反《都市計畫法》,將遭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對違規使用地點停止供水、供電,甚至可以強拆民房,讓民眾無助,稱猶如收到「恐嚇信函」。

不過,對此都發局也表明,已由都委會合意決議,並無就地合法的空間,無持商娛區,都發局還是會持續發文給當地住戶,3個月內讓民眾改善,若無改善,將先了解改善困難的原因,否則就會分階段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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