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技大學財稅系兼任教授曾巨威表示,新版《文創法》草案,把原本企業捐贈文創產品的1000萬元或「所得額10%」的文創捐贈扣除額拿掉,並且將捐贈抵稅的對象擴大到所有公益慈善團體,無非是希望在放寬藝文公益捐贈額度的同時,形塑企業公益捐贈的形象;這部分先前在企業爭取放寬《私校法》私立大學「興學基金」的捐贈扣除額,就已經有類似的主張。
細數租稅獎勵落幕漫長歷程 曾巨威:民進黨正在走回頭路
比較讓人擔心的,則是「5年(投資總額)35%」的投資抵減規定,曾巨威直言,這項規定很明顯是過去獎勵投資與促進產業升級的租稅獎勵「借屍還魂」。
曾巨威表示,民進黨政府過去幾年,一直在塑造文創產業在所有產業當中「非常獨特」的形象,因此在訂定產業政策時,馬上想到用租稅手段,「從政治的角度,租稅獎勵是產業政策中最便宜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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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巨威表示,台灣過去幾十年,經歷了《獎勵投資條例》30年與《促進產業升級》20年,到《產業創新條例》10年的租稅抵減,半個世紀的租稅獎勵政策,造成了國庫上兆元的稅收減損。現好不容易確立了《產業創新條例》租稅獎勵「10年落日」的共識,代價則是企業的營所稅稅率,從25%降至17%;另外,《生技新藥開發條例》也終於看到落日的機會。
然而,租稅獎勵落日的期程,在過去2年卻明顯地看到民進黨政府走回頭路。曾巨威表示,由於最近新冠肺炎(武漢肺炎)重創全球經濟,產業界要求提高租稅獎勵的聲音又逐漸形成,從去年通過的《產創條例》修法,增加5G與智慧機械的投資抵減,有了這項租稅抵減的破口,其他產業包括文創產業在內,自然就會認為,「5G、智慧機械可以,那文創為何不可以?它可能更重要,對社會影響更大。」
曾巨威表示,為了避免租稅獎勵政策,走回過去浮濫的覆轍,過去幾年包括《財政紀律法》、《納稅人權益保護法》立法,明定租稅獎勵政策生效以前,行政部門必須提出「稅式支出」評估報告。然而,曾巨威認為,從5G、智慧機械投資抵減開始,「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早已流於形式,淪為行政部門虛應故事的作法。
《文創法》將搭上「振興」順風車?
「最糟糕的是,民進黨上台這4年,民進黨因為在國會絕對多數,在重大法案審查過程,只要民進黨內部談好,立院跟社會討論都已沒有意義,只要民進黨認為可以達到目的,很多法案的修法都一意孤行,用社會輿論或客觀學術討論扳回機會都很小」,曾巨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