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可能是全世界無子宮婦女比率最高的國家!政大財政系教授連賢明調查發現,國內平均每年約有2萬2000名40至50歲婦女切除子宮卵巢,請領至少10幾萬元的公保、勞保生育失能給付,其中在40至44歲婦女中比例尤其明顯,懷疑是趕在45歲請領生育失能給付年限前動刀,以「貼補家用」。
去年有立委建議,應該放寬現行勞保生育失能給付的年齡限制,由年滿45歲即喪失請領資格,往後延至50歲。勞委會日前邀集婦產科醫學會、婦女團體開會討論。參與會議的連賢明警告,勞委會應儘速修改給付,否則切子宮領錢的這股歪風,將更加氾濫。
根據勞保局統計,目前每年平均給付的3萬1000件失能個案中,其中2成(6700件)是生育失能給付,政府支付近9億元,除了個位數的男性切除睪丸之外,絕大多數都是女性切除子宮、卵巢。
勞委會規定,只要女性年滿45足歲,即喪失請領生育失能給付資格。連賢明調查發現,以2010年為例,當年共有1414名43歲婦女切除子宮卵巢,44歲婦女卻高達1894人,明顯增加三成多,但45歲則只有1103人。明顯趕在大限之前動手術。
國內每年約有2萬2000名40至50歲婦女切除子宮卵巢,連明賢分析公保、勞保婦女子宮切除比率,40歲前的變化不大,但從42歲開始顯著增加,呈現上升趨勢,到了44歲達到高峰。連賢明無奈地說,從曲線圖來看,確可看出部分婦女「動機可疑」。諷刺的是,不孕症婦女反而請領不到這項補助。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曾志仁說,切子宮領錢的歪風在中南部尤其明顯,近幾年,他就碰過不少只差半年就滿45歲的婦女,明明只是子宮肌瘤,切除腫瘤即可,卻堅持要開刀摘除整個子宮。一問之下,對方也不諱言「就是為了請領給付,貼補家用,反正又不會再生了。」
「實在沒有道理給付!」連賢明表示,勞委會每年單是生育失能給付金額就近9億元,全世界只有台灣、日本兩國以現金給付生育失能個案。連賢明建議,應下調給付期數,降低誘因,減少道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