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二十四日台灣開放同性合法登記結婚,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在同婚合法化滿周年前夕,內政部統計顯示,雖有三六八五對同性伴侶順利登記結婚,其中卻有二二三對已經勞燕分飛。
內政部戶政司截至四月底統計,開放同婚一年,共有三六八五對辦理結婚登記,但已有二二三對選擇離異。如何解讀這兩項數字?台大社會系教授薛承泰認為:「開放同婚才一年,可做對照的數據有限,至少得觀察三年。」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常務理事許秀雯也同意這樣的說法。
去年五二四開放合法同婚前,各戶政事務所已有四二七九對完成同性伴侶註記,但歷經挺同與反同兩方互上街頭等對抗過程,挺同團體好不容易爭取到同婚合法化,仍有不少同性伴侶裹足不前,並未辦理結婚登記。
許秀雯認為,也許部分已註記同性伴侶者,還未能獲得雙方家庭支持,也或者在等待特定紀念日辦理結婚。她相信待整體社會環境更友善,同婚登記會繼續增加。內政部戶政司副司長鄭信偉說明,已辦理同婚登記者,就會取消同性伴侶註記,但辦理同婚登記者,並非都在同性伴侶註記名單。
至於離婚二二三對,這樣的離婚比率高不高?薛承泰說,台灣異性婚姻一年約十四萬多對,離婚五.三萬對,對照下,同婚離婚率並不算高。但若比較一年內結、離婚對數則是高的(平均一百對有六對),且今年一至四月離婚對數有增加趨勢,四月離婚對數更高達三十五對。至於異性婚兩方走上離婚之路,則多在結婚後七至十年時。
許秀雯說,無論是同婚或異性婚,離婚主因不外乎婆媳問題或感情不睦等。薛承泰則強調,同婚合法無關先進或風潮;以瑞典為例,開放同婚多年,一夫一妻仍為主流概念,社會則以尊重和包容的態度看待同性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