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當有一天不再需要彩虹旗─寫在同婚周年後

2020-05-24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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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距離」的遠征

當有一天不再需要彩虹旗,平權的意義才能真正地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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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台大學生會「聖誕不快樂:彩虹上門暨台大校門彩虹旗行動」記者會,並在台大圍牆掛上彩虹旗與彩虹絲帶。(蔡親傑攝)
象徵支持LGBT族群平權的彩虹旗。(蔡親傑攝)

時間點或許不是此刻,甚至不是一個特定的時間點,或許是漸進式的過程--理想的平等,是人的性傾向不再帶有任何標籤、符號,像認識字的構造不同那樣去看待性傾向。

但眼下抗爭的終點尚未抵達,彩虹旗的使命似乎還沒結束,接下來或將是一場「長距離」的遠征。

  「長距離」的第一層意涵,指的是「跨國同婚」地理因素的障礙。世界上不包含台灣,至今只有27個國家通過同性婚姻(某些國家甚至因宗教、政治因素將同性間的戀愛視為罪行,如汶萊),只要伴侶其中一方的母國尚未通過同婚,兩人的相依相守便遙遙無期,需要花上大量金錢與時間成本通勤,長久以往甚至可能會被懷疑出入境動機,感情的維持便出現了空間上的強大阻立。飄洋過海來看你,不是一種浪漫,而是一種深沉的無可奈何。

抽象層次的長距離,則是觀念上的「徹底」翻轉。而這就回到了「去標籤化」的問題,觀念上的扭轉顯然比制度層面的變遷更難以達成,如何讓性傾向成為一種「理所當然」的客觀價值,沒有既定圖像與符號,也沒有刻板印象或歧視,仰賴的不只是形式上的尊重,而是「包容存異」的態度,消除群體的特殊性,避免掉入二元對立(異性戀/同性戀)的陷阱框架,多元並存才是自由平等的真理。

同婚周年,制度上的檻,台灣的同志族群似乎已跨過大半,那觀念上的,人們的心呢?

或許,只有人們忘卻了心中的那面旗,彩虹才能被看見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傳院不分系雙主修中文系的大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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