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財政部又以偌大篇幅回應上述傳聞,表示在符合全民利益及健全彰銀治理原則下,此舉應有利落實金融監理主管機關「金金分離」政策,財政部將予以尊重。
財政部一向主張,台新金2005年參與彰銀特別股增資,與財政部間並無「持續支持該公司取得彰銀經營權義務」的契約關係,即便認有契約關係,依台北地院在2014年判決,也已認屬為「一次性合約」,財政部在2005年已履約完成,並無違反誠信問題。
財政部強調,與台新金自始至終都未涉及整併的議題,但台新金自2006年起多次意圖整併彰銀,而且2014年董事改選時,堅持董事席次過半(9席董事擬取得5席一般董事),只同意提供財政部1席一般董事,不符股權實力原則,財政部基於維護公股權益立場,自然無法接受。
財政部也重申,泛公股自2014年在股東支持下取得彰銀多數席次,2015年獲利情形(不含呆帳收回)大幅超越過去的經營成果;彰銀的公司治理評鑑亦獲佳績,名列前5%,為金融保險業前4名,現任經營團隊於國際政經情勢波動下,經營成效不負股東所託。
然而,檢視公股接手彰銀後的經營績效,每股稅後盈餘(EPS)每況愈下,股東權益報酬率(ROE)連年下滑,即便去年整體金融業獲利創下歷史新高,彰銀也是不進反退,市占率甚至跌出國內銀行前十名,小股東應否肯定成果,相信投資人心中自有一把尺。
如今經營權之爭硝煙再起,大量持倉彰銀個股期貨空單的特定大戶所為何來?或許外界不得而知,但隨著股東會時程逼近,彰銀經營權花落誰家,外界將更加睜大眼睛。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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