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二審宣判,台新金逆轉勝

2017-05-17 12:37

? 人氣

彰銀案今天進行二審宣判,台新金勝訴。(取自Google)

彰銀案今天進行二審宣判,台新金勝訴。(取自Google)

彰銀案今天進行二審宣判,高院審判長張競文表示,若財政部對彰銀持股未出售前、台新金控仍是最大股東時,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過半董事席次。

高院表示,彰銀2005年標售特別股,屬於「系爭契約」,財政部在契約成立並履行9年才抗辯契約是無效表決權拘束契約,違反誠信原則,並造成政府失信於民的惡例。

高院認為,由於財政部對彰銀的持股自2005年起未有賣出或買進,台新金在標得特別股後,至今仍是最大股東,財政部應依當初契約承諾,支持台新金取得5席一般董事。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喜歡這篇文章嗎?

風傳媒綜合報導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