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汽油彈港人禁止來台?陸委會:將交由小組評估動機

2020-05-29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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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期間多次爆發警民衝突,許多示威者為抗議警方行為,便以汽油彈還擊。不過內政部移民署長邱豐光昨(28)日卻稱,將拒絕丟汽油彈的香港人入境。(資料照,美聯社)

香港反送中期間多次爆發警民衝突,許多示威者為抗議警方行為,便以汽油彈還擊。不過內政部移民署長邱豐光昨(28)日卻稱,將拒絕丟汽油彈的香港人入境。(資料照,美聯社)

為了協助香港,我國政府提出「香港人道救援行動方案」,但內政部移民署長邱豐光昨(28)日在立院內政委員會答覆立委稱,拒絕丟汽油彈的港人入境。今(29)日的立院院會上,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回應民眾黨立委張其祿時表示,將會交由小組整體評估,有的情況是抗爭行為,與暴力行為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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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其祿稱,昨天移民署長表示,若港人有投過汽油彈將拒絕入境,但專案上應該要有具體化的明確準則,「否則我們移民署長覺得不可以進來。」張也說,有香港民運人士跟他辦公室連繫,有些港人在香港有留下刑事犯罪紀錄,但有的是為了政治抗爭,擔心未來台灣願意庇護時會進不來。

陳明通回應,移民署長講完後,他昨天就立刻補充,這是交由整體小組評估、做出決定,雖然各部會都有意見,但仍該交由小組評斷,「很簡單的一個概念,毛澤東說,革命不是請客吃飯。有的東西是抗爭行為,跟暴力行為不一樣,小組裡會去評估動機,這更為重要。」

張其祿回應,「我們挺香港民眾爭取自由民主,但在專案審查上,有時會說不清楚。」另外,張也表示,民眾黨提修法《港澳條例》18條,其實朝野想法差不多,但是希望有專案委員會,讓人權人士、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專案審查,做到法制的建制化,以因應後續可能有庇護更多港人的情況。

移民署:抗爭與一般暴力行為有別,將依樣態個別審議

針對報載移民署長邱豐光稱將拒絕丟汽油彈之港人入境案,移民署強調,依「港澳許可辦法」第9條規定,對於現(曾)有事實足認有犯罪行為或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從事恐怖活動之虞者,得不予許可入境;惟因應近期香港「逃犯條例」及「港版國安法」事件,考量抗爭行為與一般暴力行為有別,將依樣態個別審議,必要時將會同國安單位共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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