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菸害防制法》行之有年,推出至今已擱置近13年未進行修正。國民健康署今(29)日公布最新修正草案,內容包含提高合法吸菸年齡至20歲、將電子菸等新型菸品歸類為「類菸品」管制,並明文規定禁止類菸品進行製造、販售等,加強防止菸品對國民健康造成的威脅。
根據國健署28日公布的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顯示國高中學生紙煙吸菸率較前一年上升,是近10年來首見國中與高中2項目雙雙成長;電子菸使用率更增加5成,加味菸則約有4成,並以女性使用比例較高。此外,有超過8成的吸菸者在20歲之前就開始吸菸。
國健署長王英偉對此表示,20歲之前的大腦仍在發展階段,易受尼古丁成癮影響,而根據美國研究,延後禁菸年齡,能降低菸品成癮機率。以美國為例,當地已在去年12月立法將禁菸年齡提升至21歲;亞洲國家的新加坡、泰國,也分別調高至21和20歲;國內則擬定在本次修法中,將吸菸禁止年齡上修至20歲。
而近年各項新興菸品種類大增,王英偉指出,新形態的菸品或使人模仿菸品使用之「類菸品」,如電子菸、加味菸等,因具有新奇感,或含有各式口味;因尚未明定管理機制,可能免於課徵相關稅捐,而具有價格競爭力,目前已逐漸以各種管道,進入國內消費者的手中。
電子菸恐釀肺傷害致死?國健署提高額罰款盼杜絕
王英偉說明,國際間已發生多起疑似因電子菸造成肺傷害致死案例,世界衛生組織(WHO)也建議從嚴禁止相關菸品製造。因此,本次修正草案特別增設「類菸品」定義,明文禁止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使用、展示及廣告,以杜絕如類菸品對國民健康形成危害,違者最高罰緩金額可處1000萬元至5000萬元罰款。
王英偉補充,類菸品一詞依其原料特性和使用方式採類別性定義,避免未來有新名稱產品上市,或業者透過改變目前通稱名稱,而逃避法律規範,也不用每次都勞師動眾進行修法。此外,未來也增訂酒吧、夜店未設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室內吸菸室者,均列為禁菸場所,盼此次草案出爐後,能希望盡快完成修法,保障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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