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投票將在6月6日舉行,若通過罷免,選委會在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結果後,被罷免人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職務,並在3個月內辦理補選。但藍營對補選可能人選,一律以「沒有超前部署的空間」為由不願表態,以避免被質疑「唱衰韓」。另外,假若韓陣營提罷免無效之訴,是否會影響預估在9月登場的高雄市長補選時程?法律學者認為機會不高,若罷免成功,補選應會在原時程內辦理。
東吳法律系教授胡博硯受訪時表示,罷免案一旦成功,被罷免人陣營再提任何訴訟,都不會延緩補選的時程。「判決還沒出來前,依據法律程序處理即可」,他認為中選會不會等罷免無效訴訟結果出來才來辦補選,否則3月期限一到,「補選市長還沒選出來,難道要代理市長一直代理下去嗎?」如此就違反法律規定了。
(延伸閱讀:罷韓風暴倒數「全黨超低調」 國民黨中央4途徑、3原則暗助韓國瑜市府)
分析行政法院判決 學者:市長補選應會照時程走
高雄大學法學院長廖義銘受訪時則指出,罷免無效之訴提出效力端看法院判決,若提出的一方有附帶提出停止補選的訴求,法院又盡速判決贏了,補選確實有可能延後。但他個人認為,以台灣法院判決來說,除非有成文法規寫道,被罷免者可提什麼的訴訟、在什麼審判後才能辦理補選,否則一般的行政法院法官對於此爭議,比較不會自創法理,或以其它法律釋用。因此,廖義銘認為,若罷免成功,市長補選應會繼續照3個月內的時程舉行。
據上述分析,就算在罷免成功後,藍營再打出訴訟牌,補選仍將如期登場;代理市長也會在補選人選出爐後,交接給新任市長,難以有「讓代理市長做完這個任期」,或是因為補選延後,讓藍營再找其他外縣市「奇兵」遷戶籍參戰的空間。最大的可能性,即是從具有當地戶籍的現有民代投入上陣補選。
☞從手指到眼球,掌握新聞脈動,現在就訂閱/購買紙本《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