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上午說明「三倍券」的振興券相關措施,民眾付1000元可換3000元,三倍券自7月15日起開始使用至12月底。對此,台灣民眾黨團2日下午由立委邱臣遠、蔡壁如召開記者會,指出振興方案從「酷碰券」演進到「振興券」,浪費了3個月,施政脫離現實,缺乏時間成本及行政成本概念,方案才如此繁瑣。邱臣遠指出,振興券方向正確,但應兼具「簡單」與「多元」2種特性,要好用、好領,不要造成基層執行人員負擔;振興更不用等到7月中旬,端午節連假(25日至28日)就是最佳時機。
民眾黨也在記者會上公布「光譜論壇」,自5月30日至1日進行的網路問卷調查,了解民眾對振興券方案態度,共1230位民眾回覆。其中雖逾6成(62.7%)民眾表示有意願領取政府發放的振興券,但是否滿意行政院規劃的「花1000元現金、換3000元振興券」方案?逾8成民眾表示不滿意,滿意民眾僅13.2%;若拿這次的振興券方案,和馬政府時代的3600元消費券做比較,約7成民眾支持消費券,僅5.2%民眾表示支持振興券,民調中甚至有7成民眾,表示自己的3000元振興券可能被用現金收購。
拿健保卡買振興券 蔡壁如:政府帶頭違法
蔡壁如指出,政府規劃民眾可持健保卡至郵局購買,或透過網路預購、於4大超商取貨,她質疑,拿健保卡到郵局購買實體券,系統如何做到防弊?從讀卡、操作系統、拔卡,再加上其他行政程序,要領到振興券需要花多久時間,是否會重演大排長龍的亂象?
蔡也表示,疫情期間,政院雖已授權超商,讓民眾用健保卡就能付費預購口罩,但此事本來就有爭議,現在還讓民眾拿健保卡到郵局購買振興三倍券,除了民眾個資有風險,更逾越健保卡使用目的。
她直指,《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6條規定,「保險人得製發具電子資料處理功能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以下稱健保卡),以存取及傳送保險對象資料。但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她表示,振興券不符醫療目的,和任何醫療服務內容無關,政府卻帶頭違反相關規定。
蔡表示,政院應尋求其它「合法」管道發放振興劵,不是為了方便施政,就隨便開健保卡的後門,或是為了發放振興劵,又引用《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這個「霸王條款」授權,我們是民主法治社會,中央不可以帶頭違法濫權,視法治為無物。
居留證種類多 邱臣遠質疑恐由基層擔責
邱臣遠出示各種居留證並指出,政院公布,新住民配偶只要有居留證,就可以領三倍券,黨團雖表示支持,但新住民國籍多,各種居留證加起來至少6種,不僅有「無戶籍居留證」、還有「港澳配偶居留證」;大陸地區人民又細分2種,依親證、長期居留證,外籍配偶外僑更複雜,除了得劃分居留跟永久居留,連形式也大不同。他表示,對於新住民的居留證身分,又由誰負責確認?若後續衍生相關問題,會不會由基層人員來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