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台電與中油二家「地熱國家隊」民間地熱業者也有諸多不滿。高成炎先前曾點名台電子公司台汽電與結元公司,在2016年標下宜蘭清水地熱的BOT案後,連舊電廠廠區的挖井工作都啟動,「像清水地熱BOT得標的台汽電公司是半官方色彩,對能源局來講這是應該加以積極輔導的『自己的孩子』,雖然該公司到目前為止根本就沒有什麼發電機組設備。」
地熱推動「很消極」?能源局:台灣地質環境複雜,評估耗時
針對民間業者批評地熱「國家隊」推動態度消極,能源局官員強調,台灣的地熱BOT案件,之所以需要耗時3、4年進行先期評估,主要原因是台灣的地質環境比較複雜,必須等到相關資訊較完整後才能進行開發;以金山硫磺子坪地熱BOT案為例,陽明山的溫泉水酸性較強,地熱井的鑽井設備必須具備較強的抗腐蝕性。能源局官員表示,之所以將宜蘭利澤與清水2個地熱案場,交給中油與台電規劃,並不是因為2家公司代表「國家隊」,主要是基於地熱發電開發初期,可能會遭遇較多不確定因素,因此希望由國營企業衝在前面,讓後續的法規技術能夠更明確。
「業者還是先燒自己的錢!」王守誠:能源局補助帶動效果有限
台灣地熱協會秘書長王守誠表示,能源局修訂《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之後,雖然已經提高民間業者投資意願,但這項辦法是能源局先給最多不超過1億元的額度,業者先用自己的錢做,等到地熱井探勘失敗了,政府再補助5成的開發成本,這樣的補助辦法,民間業者而言仍面臨很大資金壓力,如果沒有大企業注資,小公司是活不下去的;金山硫磺子坪BOT案是將捷建設投資,基本上,都是先燒自己的錢。
王守誠說明,地熱井探勘風險很大,即便是地熱發電相對成熟的印尼,當地業者也要鑽5個井,才能克服上述風險問題。5口井是國際上的『學習曲線』門檻,以一口井國內報價超過1億元計算,20MW的地熱開發案,即便政府補助前期探勘費用1億元,要完成20MW的電廠開發,至少也要花30億元。因此,地熱發電產業規模很關鍵,有一點像離岸風電產業。
王守誠指出,政府2025年的再生能源願景,針對地熱部分僅匡列200MW,之所以匡列這麼少,主要原因在於經濟部決策高層認為地熱開發風險很高;號稱地熱「國家隊」的中油,只有1個鑽井隊,目前要招募第2個鑽井隊,過程也很不順利,因此除了宜蘭土場的案子之外,沒有能力接其他的案子。
然而,同樣是地熱資源豐沛的國家,土耳其、肯亞等國地熱產業,過去幾年卻能夠以每年100-200MW的開發速度成長。王守誠表示,這部分主要是靠吸引外資投資來,台灣地熱產業的問題,在於開放過程不像離岸風電決策這麼明快與開放;地熱開發因為都在陸地,牽涉到的法規相當較多,審核流程也走很比較長,對國際投資人的吸引力自然不夠。
泡腳比發電好賺?能源局對地熱開發「有隱憂」
能源局對於地熱開發,也有部份疑慮。據了解,台灣不像紐西蘭等國家地廣人稀,很多地熱開發案場,都是位在風景區旁邊,金山硫磺子坪BOT案就是最好的例子,業者送申請案進來,能源局除了要考慮開發成本之外,還要顧慮到環境衝擊,「公部門擔心業者拿地熱開發的示範計畫名義,向政府申請一堆補助,結果到頭來卻發現,地熱井沒有辦法發電,最後溫泉水拿來泡腳!」
業界人士表示,「泡腳比發電好賺,政府其實很擔心業者拿地熱開發做幌子,開發溫泉旅館。」
不過王守誠表示,《溫泉法》的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對於開發溫泉其實有相當嚴謹規範,地熱發電井失敗轉溫泉井,依法是不允許的,以前台灣或許有很多「黑井」,現在地方水利主管機關,對於開發失敗的地熱井,都會要求封井,「地熱井淪為溫泉井」,這其實已明顯多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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