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親民黨立委林正二因貪污案被判73年重刑,8日應入監,但林正二卻於報到最後截止日失聯。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榮德表示,目前林正二仍失聯中,將回報台中地檢署,交由台中地檢署決定後續處理方式。
根據判決,林正二從2005年起,涉以綁標方式,對內定的廠商收取中央核撥工程款的回扣25%,從中不法獲利超過2500萬元;過程中還找了時任花蓮市長的蔡啟塔等人合作,而蔡啟塔已於8日入監服刑。
由於林正二涉及貪污案,最終由最高法院宣判其中1罪發回、8罪駁回定讞,各判刑1年6月至14年不等,合計刑期73年8個月,需入監服刑,但林正二卻在入監前夕失聯未報到。
黃榮德對此說明,林正二案由台中地檢署負責執行,由於林戶籍在台東,因此中檢委託台東地檢通知林到案,但林正二卻失蹤,家人也表示不知他的去向、無法聯繫,將把狀況告知台中地檢署,交由台中地檢署決定後續處理。
林正二小檔案現年68歲
學歷:
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經歷:
第2屆國大代表
台灣省議員
第4、5、6、7、8屆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