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了五六天,還是決定對前行政院長陳沖呼應(附和)美國商會白皮書建言蔡政府成立「主權基金」回應一下。
其實陳沖在2009年也曾在金融研訓院的「主權基金及金融穩定研討會」以貴賓身份提到「金管會目前持續研究德國推出的金融穩定基金,但研究不代表一定會作,瞭解國外的作法主要是對未來政策形成預作準備。」、「德國推出的金融穩定基金,對金融安定發揮了很大的效果。金融穩定基金適用對象不限銀行,包括保險及證券業,目的在處理金融業流動性,並強化自有資本。」長年服務金融界,以金融及法律見長的前行政院長(2012)陳沖,在事隔11年多重提「主權基金」應該是要肯定的。只是藉著附和美國商會的建言,並未能以他多年服務公民營金融機構首長,尤其是行政院長的資歷,提出推動「主權基金」的困難點,只是輕輕帶過「蔡政府幕僚或許不了解」,令人感嘆。
其實陳沖在擔任行政院長前3年,已經暗示過當時中央銀行對動用外匯存底成立主權基金持反對態度。當時的央行總裁彭淮南的確在被問及該議題時,曾回答「台灣雖然沒有主權基金之名,已有主權基金之實」來搪塞,並說「強調主權基金操作與風險承受度明顯與外匯存底不同,不應該以外匯存底來籌設主權基金。」又說「我國如要另行成立主權財富基金SWF,應先立法,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由專業機構管理運作」(2015)。
中央銀行總裁是行政院長提名,總統任命,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如果當年的陳沖院長真的有意推動主權基金,應該不是沒有機會。不過可能跟他擔任行政院長的時間不夠長,來不及推動,就被換掉有關吧。彭淮南倒是提到要立法院修法才可能成立主權基金,這倒是實話。到底要修改那一條法律,才能打開主權基金的生路呢?其實還不在主權基金的專責機構本身,筆者以為最關鍵的是「中央銀行組織法」的修改,讓中央銀行的作業必須充分公開,以及「對中央銀行的評估不是以當年繳庫盈餘有多少來當作主要依據。」
在彭總裁(後繼者亦如吧)的眼中外匯存底的組成大多是外資寄放,隨時都可能被提出,因此只能做最保守穩定的投資,因此歷年來外匯存底的投資收益大概都跟緊美國中短期公債殖利率。彭前總裁對「我們已主權基金之實」的說法,更突顯央行故步自封,不了解主權基金是為國家戰略需求而定,明知勞保和公教退休基金的未來都要走入破產(當時的精算報告早已顯示),怎可狂言「已有主權基金之實」?主權基金的簡單定義是為了創造國家(主權)的財富而成立,以長期投資,運用主權優勢,可以度過短期波動風險。由此檢視即知退休基金完全不符主權基金的定義。
五權憲法的設計的確讓政府各部會在資源整合和創造主權基金運作產生極大的挑戰,真的不是三言兩語可以道盡,尤其是其中牽涉到政治人物政府官員的自身利益和權責。即便如此,筆者認為如果立法院能與行政院成立「主權基金研究推進小組」廣邀產學金融、經濟、法律、會計專家,立即進行密集討論,針對衝擊層面較小的部份提出可行方案,循序漸進,主權基金或許成立有望,也可以紓解勞保退及公教退撫基金破產的威脅。
*作者為保險精算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