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蔣中正、蔣經國所留下的「兩蔣日記」等文物,國史館提告蔣家後代15人,以確認文物的所有權與管理權。台北地院歷經5年審理,今(19)日宣判兩蔣任職總統期間的日記屬國家所有,由國史館負責管理,兩蔣非屬總統任內的文物,則歸蔣家所有,全案仍可上訴。
蔣經國的第3位兒子蔣孝勇之妻蔣方智怡,將兩蔣日記交由美國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保管,不過,蔣友梅等蔣家後代主張,日記應由家族共同繼承。胡佛研究所為避免爭議,針對所有主張擁有所有權的關係人提告,國史館對此向美國法院聲請將訴訟移至台灣進行,並於2015年以為確認所有權為由,提告蔣友梅、蔣方智怡等15名蔣家後代事訴訟。
國史館表示,兩蔣日記屬任職總統期間的文物,符合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的範圍,因此為國有財產,應交給國史館管理,非任職期間的部分,則也已依法取得所有權並經公證,同樣屬於國家所有。蔣友梅等被告則指出,相關膠卷並無法證明蔣方智怡已取得所有權,並主張兩蔣日記等文物應由兩蔣之繼承人所共有。
台北地方法院進行審理,認定兩蔣任職總統期間之文物,依據文物管理條例規範,應屬國有,並由國史館管理,但兩蔣非擔任總統期間的私人文物,北院則認為,國史館並未以相關資料取得所有權,因此判定私人文物部分並非國有,判決駁回,全案可上訴。
至於兩蔣日記何時能回歸我國,國史館長陳儀深表示,尊重台北地院的判決結果,待收到判決書後,會再和委任律師討論後續動作;而除了確認兩蔣日記的所有權之訴訟以外,美國北加州法院也還有另1訴訟案,還需等待判決結果出爐,不過,陳儀深強調,國史館都已編列相關的運送計畫和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