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日前批國民黨強佔葉家「國發院」土地,國民黨昨控告誹謗後,民進黨今與葉家代表葉頌仁開記者會回擊,指國民黨昨在黨產會聽證會出示的1962年1月4日支付葉家5萬元訂金契約是「幽靈契約」,上面蓋的是「幽靈印鑑」,之後的同年的1月16日買賣契約還存在「幽靈證人」,要求國民黨說明清楚、講明白。葉也說,他考慮將重新對國民黨再提民事訴訟。
對於國民黨昨提出買賣契約等事證, 葉頌仁拿出當時父親被黨政軍強押所簽下的「杜賣證明」,當中的葉中川用印與國民黨在聽證會上出示的「土地買賣契約」中的葉中川用印不同,且「土地買賣契約」中的證明人包括張榮森與張開任外,馮葆民、黃魏臺與王淮德,根本是幽靈人口。
葉頌仁強調,葉家也從未收到過訂金,也不見國民黨拿過出納證明有付款,相關證據顯示國民黨的說法與事實不符。他說:「(原音)難道一份杜賣證明、一份契約上面竟然有超過3分之2的證人是不存的、是不在人間的,這份契約是有效的嗎?」
民進黨發言人張志豪也根據黨產會調查報告說明,過去葉家訴訟中提到,民國51年也就是1962年1月16日,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代表以郭驥、木柵鄉長張榮森由四名著中山裝、腰間佩帶槍枝之壯漢跟隨,於中午時分乘軍用吉普車 2 部至葉家請葉中川「去喝茶」的方式簽訂杜賣契約。很清楚的,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與葉中川簽訂買賣契約時,另有木柵鄉長張榮森、張開任、馬葆民、黃魏臺與王淮德等五位證人。
張強調,根據黨產會調查得知,扣除國民黨代表郭驥、木柵鄉長張榮森外,其餘四位證人除張開任外,馬葆民、黃魏臺與王淮德卻在戶政系統中完全無符合資料,這三人究竟是誰?當時法院沒有針對相關證人查證嗎?這樣有幽靈證人卻三審定讞的官司怎能讓人民信服?
民進黨副秘書長徐佳青,發言人吳沛憶也質疑,若國民黨先支付5萬元的訂金,為何買賣契約仍是國民黨欲支付的總價19萬1100元,而非14萬1100元?徐還說,過去司法訴訟,從未看過的文件竟然會在聽證會上出現,而包括文件、證人都有嚴重瑕疵,但國民黨在「國發院土地案」的民事官司竟然可以勝訴且三審定讞,顯見調查過程不實,司法院應該檢討。
徐佳青還說,葉頌仁其父葉中川先生,在過去每一年負擔土地相關稅賦1400餘元,國民黨只在民國43到45年曾繳過一年800元的地租,此後再也沒繳過。葉家不堪其擾因此以存證信函及申請書寄到國民黨,國民黨置之不理外,最後還強行購買。最誇張的是,國民黨強行購買的過程中,居然還讓鄉公所先調查最後一年的田賦徵有沒有繳交完畢,這些在在顯示國民黨坑人民、耍人民到了極限。她呼籲國民黨應該拿出勇氣面對過去的錯誤,該還給葉家的就還給葉家,該還給人民的就還給人民,不要以此案已經三審定讞來規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