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頭城釣魚台辦公室」成員3日深夜11時10分於宜蘭縣梗枋漁港,欲搭乘「順利58」漁船出海,惟因違反相關法規遭主管機關及海巡人員制止發航,船上除有穿著「保護頭城釣魚台辦公室」服裝計12人外, 尚有船員11人(含船長)共23人。
海巡署表示,保障船舶出海作業或從事相關活動人、船安全,政府責無旁貸,但出海人、船仍須符合相關法令規範。「順」船出港時,經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漁業署、移民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主管機關及海巡署實施聯合檢查後,發現登船人員均未取得漁船船員手冊,已違反《漁船船員管理規則》第17條規定,不得出海,即依法即時制止該船發航。
海巡署強調,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向來是海巡署最重視的工作之一,本次「保護頭城釣魚台辦公室」成員出海,由相關主管機關依規定實施安全檢查,確保在合法安全範圍內活動,海巡署將持續秉持此一原則執法,維護國人權益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