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周玉蔻政治變色龍被告 高院判黃光芹免賠

2017-06-1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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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周玉蔻與同業黃光芹在節目上互槓,周一狀將黃告上法院,二審高等法院判黃免賠,全案可上訴。(資料照,陳明仁攝)

名嘴周玉蔻與同業黃光芹在節目上互槓,周一狀將黃告上法院,二審高等法院判黃免賠,全案可上訴。(資料照,陳明仁攝)

名嘴黃光芹前年批評同業周玉蔻「被人長期餵養」、「政治變色龍」等,被周玉蔻告上法庭。一審法院判黃光芹得賠周玉蔻新台幣40萬元,黃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今(13)日改判黃免賠,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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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芹、周玉蔻兩人前年5月在電視政論節目「新聞面對面」同台槓上。黃光芹批評周「被長期餵養成為對方的伙伴關係」、「政治變色龍」、「作假新聞騙通告」、「政治打手」等。周玉蔻不滿名譽受損,向黃光芹求償2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黃光芹的言論無法證明與事實相符,且未經合理查證,就率然發言貶損周玉蔻的名譽,詆毀周玉蔻社會地位、人格,因此判她須賠,但周索賠200萬元和登報道歉的金額過高,並考量周玉蔻是自願進入公共領域的公眾人物,自有在媒體澄清的機會,法官衡量損害程度,因此判決黃光芹應賠償周玉蔻40萬元,全案可上訴。

高等法院判決指出,黃光芹說周玉蔻是政治打手、招搖撞騙等語,是針對周玉蔻先指責黃光芹惱羞成怒、忌妒等語,出於維護個人聲譽的自衛和自辯,沒有損害周玉蔻名譽惡意。而黃光芹說周玉蔻接受餵養、夥伴關係等言論部分,高院法官認為這是可受公評之事,也經過合理查證,而有相當理由可信為真實。綜合上述,高院改判黃光芹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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