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謙專欄:按照新華社標準─港版國安法「魯莽、傲慢、自戀」,是「破壞國際秩序最危險的癌擴散」

2020-07-06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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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抗爭有人高舉「香港獨立」標語。(美聯社)

香港反送中抗爭有人高舉「香港獨立」標語。(美聯社)

香港是目前全世界唯一自由正快速淪亡之地,作為中國打算以「一國兩制」吞併的對象,香港所謂「回歸祖國」後的際遇,讓台灣人往往讀來頗有「殷鑑不遠」、甚至「唇亡齒寒」之感。作為一個媒體工作者,監督批評當道自是天職,不過對岸的當道根本不讓他們的媒體「不姓黨」,至於包括台灣在內的國際媒體即便罵翻天,目前看來依舊變不了「東方之珠」蒙塵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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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習近平不讓媒體說真話,但從最能大放厥詞的官媒狗嘴裡,卻也意外吐出了頗有參考價值的東西。中國人大通過從實體到程序都違背現代法治原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即「港版國安法」)後,最常被北京拿來說嘴的莫過於「哪個國家沒有國安法」?「孟晚舟不也被美國的長臂管轄抓了嗎」?這些說法乍聽持之有故,但真的能言之成理嗎?

2020年7月,香港警方強力鎮壓反對「港版國安法」運動,街頭仍可見支持香港獨立的海報(AP)
2020年7月,香港警方強力鎮壓反對「港版國安法」運動,街頭仍可見支持香港獨立的海報(AP)

先從前一則說起。沒錯,天底下沒有國家沒有國安法,但現代法治國家的法律,無不是由國民選出的代議士組成國會自行立法,賦權國家管制國民的權利。那麼在北京開會的全國人大有沒有香港代表呢?答案是「有」。那這些人是香港市民選出的代議士嗎?簡單的答案是「不是」。

因為全國人大的香港代表是由「香港特首選舉委員會」的成員(加上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特首等人)所選出,跟一般香港市民根本沒有關係。況且香港特首不能直選,早為香港民眾所詬病,因為產生香港特首人選的選舉委員會僅有一千兩百人,絕大多數也不是民選產生,因此連間接民選也談不上。由這個委員會直接選出的港區人大代表,又要如何代表香港市民的意志?

說到底,其他國家當然有保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制,但重點除了國家安全,更包括了那是符合現代法治原則的「法律」,而不是來自天朝的「詔命」。《香港基本法》第23條雖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等行為」,港府近20年前曾想立法,但在2003年的7月1日激發五十萬市民上街反對。在龐大壓力下港府只得在隔年撤回草案,至今不敢再提。北京不得人心、港府不敢立法,試問這是北京棄毀「一國兩制」、違背《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充分理據嗎?

華為創辦人任正非之女孟晚舟6日在加拿大出庭。(美聯社)
華為創辦人任正非之女孟晚舟在加拿大出庭。(美聯社)

再者,美國的聯邦法律確實有所謂「長臂管轄」(long-arm jurisdiction),透過法律規定與國家實力將美國法院的管轄權突破國境、保護其海外利益與執行全球戰略,這一點確實也引來外國批評。但一來美國法律的「長臂管轄」是經過國會立法、並且經過符合現代法治原則的法院所審判,二來「長臂管轄」的對象還是必須與管轄法院之間存在「最低限度聯繫」,而不是沒有限度的包山包海、無遠弗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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