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綠電化零為整 2公頃以下農地變更樣態更嚴謹
至於2公頃以下的農地變更,在新版的《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雖仍然授權地方政府審查,但陳吉仲強調,在作業要點中將明訂核農地變更的核准樣態,「為避免綠電化零為整,遭其他用地包圍之夾雜零星農業用地才會允許,其他樣態一律不准。」
另外,針對2公頃以下「農地非農用」的變更案,陳吉仲表示,「農地非農用」變更案,主管機關為內政部,這項規定當初係為了電塔等公共事業之設置,屬於「少數中的少數」,農委會方面目前已與內政部達成共識,內政部將針對660平方公尺以下申設太陽光電,免申請地目變更的漏洞關起來。
2公頃以下授權地方恐有漏洞?農委會:樣態有溝通機制
不過,2公頃以下的農地變更,若授權地方政府,落實到基層是否會完全走樣也引發質疑。對此,陳吉仲表示,何謂「遭其他用地包圍夾雜的農地」的樣態已有溝通機制,「2公頃以下變更綠電設施,審查上,不會比處理農舍更複雜」。農委會將主動告知地方政府,至少可以避免業者,利用2公頃以下漏洞,在農業生產地區設置綠電設施。
根據農委會統計,目前全國共有400多件農地,申設綠電,由於在《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修正案頒布後,先前已經送件的案件,仍將適用舊的審查辦法,媒體擔心,這段期間是否會發生綠電「搶建」的情況。
陳吉仲表示,綠電成案需要很長的時間,因牽涉到農地租約、饋線等要件,因此預估在新法公告以前,不會有申請件數大幅增加的「搶建」情況;在新法未公告以前,即便是2公頃以下的農地變更,縣市政府公務人員也會善盡把關的義務,「不要把公務人員,都看作是不會保護國土,畢竟審查通過,他們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