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辦大同公司派委任律師?金管會許永欽:任何人沒授權不得解釋法令

2020-07-09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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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公司派「沒收」市場派股權,金管會首度以證交法第171條「特別背信罪」,移送大同負責人林郭文豔(見圖)。(新新聞資料照)

大同公司派「沒收」市場派股權,金管會首度以證交法第171條「特別背信罪」,移送大同負責人林郭文豔(見圖)。(新新聞資料照)

大同股東會公司派「沒收」市場派股權,金管會首度以證交法第171條「特別背信罪」,移送大同負責人林郭文豔。在此同時,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會又傳出,將大同公司派之委任律師「建議」移送懲處,儘管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對此三緘其口,強調「沒有評論」。不過,檢察官出身的金管會副主委許永欽,9日在記者會上的說法卻頗耐人尋味。許永欽表示,「任何人沒有政府依法授權,不得僭越主管機關職權自行解釋法令,我是法律人必須確保法律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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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經營權之爭,每3年重演1次,市場派與公司派的鬥法,一次比一次狠毒,兩造委任律師各個來頭不小,從公司派搬出的陳錦旋、梁懷信、賴中強,到市場派「出奇招」,找來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擔任獨立董事,兩邊從《公司法》玩到《企業併購法》,甚至搬出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殺手鐧,直接將對手陣營認定為陸資,沒收股東表決權。

股權攻防戰守得滴水不漏 歸功於大同「自辦股務」

台灣上市公司出此「奇葩」,一場股東會搞到林郭文豔被形容成了圍堵中資的「辣台派」,著實把經濟部、金管會乃至於陸委會都晾在一邊。

大同能夠把股權攻防戰,守得如此「滴水不漏」,某種程度上完全歸功於該公司長期以來「自辦股務」之便。

台灣集保公司總經理朱漢強表示,上市櫃公司1600多家,目前自辦股務總共只有77家,占整體上市櫃公司比率僅3.9%,這77家當中分為2類,1種是所謂的「單一自辦」,包括知名金控與電子業共17家,另外則是「集團自辦」股務,共有15個集團60家企業,其中包括台塑、裕隆、長榮、宏碁集團,這些自辦股務之企業,係2012年以前即已存在,2013年起規定,上市公司股務一定要找股務代理辦理,從此以後絕大多數上市櫃公司股務,均委託股務代理公司負責。

「這5年來,77家自辦股務之上市櫃公司,有影響重大股東權益的只有1家,就是大同」,朱漢強表示。

「集保公司內部討論,自辦股務上市櫃公司每3年1次評鑑」

由於本次大同股東會所暴露出自辦股務可能衍生的弊端,集保公司目前正在聽取各界意見,針對上市櫃公司股東會之股務作業,是否全面強制委託外部股務代理公司辦理,將在參考其他國家經驗後決定,「集保公司目前內部也在討論,自辦股務之上市櫃公司,有沒有可能每3年進行1次評鑑,若有影響重大股東權益,將強制其股務委辦。」

另外,針對大同公司董監改選之電子投票結果,股東會會場上並沒有對外公告,集保公司方面也考慮參考國外經驗,研議是否在股東會前一天,對外公告電子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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