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退萬步言,縱使金管會認定eToro有營業的事實因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44條第1項規定,會發生什麼事呢?答案就是什麼事都不會發生。首先,地方檢察署無法傳喚在以色列的法人代表來台灣開庭。再者,金管會要裁罰,帳單要寄到以色列嗎?台灣司法在境外的執行十分困難,所以eToro根本不痛不癢。
5. 金管會可否禁止台灣投資人出金或入金?我認為金管會不可以禁止,因為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除非有一條法律明確規範國人於海外投資行為,否則政府不可隨意對人民財產權予以限制。而目前尚未查詢到有任何法律針對國人海外投資行為進行限制。(除非國人涉及海外洗錢或資恐行為遭到資產凍結)
6. 台灣投資人會被罰錢嗎?目前從本日金管會新聞稿內容無法得知任何可能裁罰台灣投資人的法律依據。
7. 金管會為何要發此篇新聞稿呢?個人猜測是想先撇清責任告誡台灣投資人:「金爸爸已經告訴你,eToro在台灣沒有登記,到時候發生糾紛不要來找金爸爸哭訴,金爸爸是無法幫助你的。」
作者民國105年律師高考及格,現為eToro用戶,ID:teatea_chi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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