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公布,上半年對金融三業裁罰金額共達新台幣9162萬元,其中,以保險業吃下罰單最多,罰鍰高達4340萬元,其次是銀行業有3950萬元,最後是證期業有872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統計,今年上半年共對6家銀行業者開罰,罰款金額共達3950萬元。其中,永豐銀行、玉山銀行皆因理專挪用客戶款項,兩家各自吃下1200萬元罰單;其次則是台新銀行理專不當勸誘民眾,以房貸、保單質借後購買新投資型保單,遭罰800萬元。
其餘3件為台中銀行保經發生高層主管亂報交際費等內控缺失,遭罰600萬元;板信商銀則是因不動產投資違規,遭罰100萬元;最後是合庫銀行違反洗錢防制規定,被罰50萬元。
保險局也表示,今年上半年對保險業罰鍰金額共達4340萬元,其中,有課罰金的共23家,包括壽險10家,罰鍰金額有2720萬元;產險有8家,罰鍰有660萬元;銀行兼營保經代則有4家,共480萬元;保經公司則有1家,有480萬元。
證期局指出,上半年對證期投信業罰款金額達872萬元,家數共12家,包括投信投顧業有5家,罰鍰有482萬元;證券業則有4家,罰鍰342萬元;期貨業僅有3家,罰鍰48萬元。
統計金管會上半年對金融三業罰鍰共高達9162萬元,無論以件數或罰鍰金額,皆以保險業最多。
保險局官員表示,最大一張罰單是法巴人壽被發現銀行通路招攬的保戶,以投資型保單借款再購買新保單,利用財務槓桿擴張信用,遭罰600萬元。
責任編輯/林彥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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