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民罷免韓國瑜,用選票重懲政治賭徒的貪念後,這次市長補選,綠營基層喊出:「票投陳其邁,懲罰柯文哲!」如果說要懲罰,那柯文哲犯了什麼「罪行」?
選民的懲罰性投票蔚為風氣,民進黨對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左打陳菊、右打陳其邁不滿,綠營基層喊出:「票投陳其邁,懲罰柯文哲!」柯文哲則改一下口號回嗆:「票投陳其邁,就是懲罰自己!」
綠白政黨之間難得達成共識,投票變成了規訓與懲罰的工具。高雄市民罷免韓國瑜,用選票重重懲罰政治賭徒的貪念後,這次市長補選票投給陳其邁,就可以懲罰柯文哲嗎?
如果說要懲罰柯文哲,首先要看他犯下什麼「罪行」。
第一宗罪可能是大巨蛋事件。柯文哲二〇一四年為選舉假借民粹對抗財團風氣,大賺「五大弊案」紅利,導致大巨蛋停工。結果不旦一七年做為世大運主場館計畫付諸流水,五年來種種審議更耗損社會資源。如今五大弊案都變成「閉案」,大巨蛋停工後又偷偷復工了。
第二個柯文哲的罪狀是,他到處樹敵造成黨內人才荒。柯文哲待人不夠厚道且不給人留餘地,是他人際相處上的極大缺陷,也是造成即便執政六年,不論政黨幕僚或市政團隊都無法大量累積人脈,人際網絡反而越做越小,甚至反過頭來因團隊力量不足而侵蝕市政成績。
第三宗罪行是民眾黨的泡沫危機。民眾黨預訂八月二日在林口召開黨員大會,依照《政黨法》規定,政黨要在兩年內至少開一次黨員大會,黨員出席率需達五成以上。目前傳出報名出席大會的黨員僅一千多人,不到一萬兩千名黨員的一半,如果民眾黨再不設法強化組織,恐將泡沫化。
上述三宗罪,都不構成高雄市民懲罰柯文哲的理由,因為選民用選票懲罰政客,應是針對其市政作為。
如同台大政治系教授林水波在《選舉政治學》一書中指出,「懲罰性投票」在於政治示警,政策要有策略靈敏的能力,不可出現無法因應社會變遷的「政策惰性」,或是無力控管政治系統風險的「政策大躍進」。
柯文哲和民眾黨在高雄都只是一張白紙。票投給陳其邁,懲罰不了柯文哲,選民也懲罰不了自己。這些都只是選戰的詭辯。
反倒是陳其邁若當選後必須戒慎恐懼,過去綠營在高雄長期執政累積不少民怨,這次是對韓國瑜的憤怒大過對綠營的不滿,剽悍的高雄市民已一次又一次用選票懲罰不適任的統治者,當心「懲罰性投票」的魔咒捲土重來。
*本文原刊新新聞第1741期。授權轉載。